竹縣新湖警24小時內火速偵破傷害恐嚇案   嚴正澄清「非隨機、無持槍」籲請民眾安心

記者林進賢/新竹報導

 

針對12月21日凌晨於竹縣新豐鄉地區發生2起傷害案件,導致網路社群平台流傳「出現隨機傷人、持槍恐嚇」等資訊,引發民眾恐慌。新湖警分局廿一日深夜發出新聞稿強調,本案係因特定感情糾紛引發之尋仇誤傷,並非隨機暴力事件,現場亦無任何槍枝,請廣大縣民切勿恐慌,更勿傳播不實謠言。

 

新湖警​分局表示,新豐分駐所於 12 月 21 日 0 時 30 分許接獲報案,新豐鄉紅樹林海邊及池府路先後發生民眾遭持棍傷害案件。警方獲報至為重視,立即指示偵查隊與新豐所組成專案小組,經過濾周邊監視器與車籍資料,鎖定 81 年次許姓男子涉有重嫌,於同日通知許嫌到案,查獲犯案用棍棒1只,詢後全案依傷害及恐嚇罪嫌依法偵辦。經查許嫌係聽信友人抱怨女友移情別戀,為替友人「出頭」報復,遂駕車前往池府路一帶尋仇。許嫌因認錯目標,致使現場民眾3人受傷。

 

新湖警分局嚴正澄清以下兩點,「全案​並非隨機傷人」,本案具有明確犯罪動機與特定糾紛對象,並非網傳隨機攻擊;「現場無持槍情事」,經查許男係持木棍攻擊,社群平台流傳「持槍恐嚇」及「多組民眾受傷」等均非事實。

新湖警分局指出,因應近期發生大眾運輸及隨機攻擊之公安事件,社會氛圍較為敏感。警方除第一時間闢謠外,已要求各分駐、派出所針對轄區人潮聚集處及偏遠景點加強巡邏強度,維護居民安全。警方重申,法律不容私刑,對於任何形式的暴力行為絕對「零容忍」,必將速破嚴辦,也​在此提醒民眾,若於網路社群接收未經證實之訊息,應先向官方管道查證,切勿隨意轉傳以免觸法。遇有不法情事請第一時間撥打 110 報案,警民協力共同捍衛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