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進賢/新竹報導
針對十一月廿九日晚間發生在新竹市城隍廟之聚眾砍人案件,因屬對社會治安有重大影響之矚目案件,新竹地檢署卅日晚間十時卅分發佈新聞,強調代理檢察長姜貴昌接獲通報後,高度重視,立即指示內勤檢察官陳芊伃與警方成立專案小組共同偵辦,以期迅速釐清案情。
新竹地檢署表示,警方於卅日凌晨,循線逕行拘提行兇之陳姓、林姓、陳姓等被告三人(同案少年一人,另經警移送新竹地方法院審理)到案,經檢察官核准簽發拘票。陳姓及林姓被告經檢察官訊問後,認為兩人均涉犯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一一二條第一項前段、刑法第一五0條第二項第一款、第二款、第一項後段之成年人與少年故意對少年犯意圖供行使之用而攜帶兇器在公共場所聚集三人以上實施強暴因而致生公眾危險,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一一二條第一項前段、刑法第二七一條第二項之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殺人未遂等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串證、滅證之虞,向新竹地方法院法官聲請羈押禁見;另就另一名陳姓被告諭知交保新臺幣六萬元並限制住居。
新竹地檢署表示,對於任何足以危害公共秩序之暴力案件,均秉持「速辦、嚴辦、溯源究責」原則,檢方務求釐清案件真相,貫徹防制暴力犯罪之執法作為,確保民眾生命財產安全,以維社會安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