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鄧宜、林進賢/新竹報導
清大校長高為元遭揭露續任第3天即赴美覓職,清大校務監督委員會8月21日通過4項決議,校方預定9月10日舉行全校說明會,由高為元親自說明各界關心事項。
清大特聘教授周卓煇表示,校監會針對高為元「帶職覓職」爭議通過4項決議,包括查清出國請假、職務代理及公務資源使用情形;釐清副校長、主任秘書等主管何時知情;評估事件對校譽及未來治理的影響;並建立未來類似事件的資訊揭露與處理機制。
周卓煇說,這四項決議,可以濃縮成八個字:「查事實」、「查知情」、「查影響」、「補制度」。但接下來,校方要「閃」、要「拖」,還是選擇「直球對決」?所謂「閃」,就是把問題縮小成「有沒有違法」、「有沒有用公款」、「有沒有影響校務」。如果答案都是沒有,事情便宣告結束。
周卓煇指出,但這其實只回答了法律與行政問題,沒有回答真正讓許多清華人感到不舒服的核心:一位剛接受第二任校長任期的校長,為何在任期開始僅幾天後,就參與另一所大學的校長遴選?而當時,究竟何人知情?接受續任時,是否已經知道?是否應該主動揭露?這些問題,法律未必能回答,卻涉及校長最重要的東西——誠信、責任與信任。至於「拖」,則是讓程序慢慢走。目前會議紀錄尚未公布、新舊委員交接、行政程序一層一層來。
周卓煇強調,程序當然重要,但程序如果變成時間的朋友,最後恐怕就會讓社會懷疑:是不是希望事情「冷卻」?真正高明的做法,其實是「直球對決」。把事實攤在陽光下,把誰何時知道說清楚,把校長本人的說法與客觀紀錄放在一起檢驗。如果沒有問題,就還高為元一個清白。如果制度有漏洞,就立即補上。如果涉及倫理爭議,也不要用一句「沒有違法」把它蓋過去。
周卓煇表示,現在,真正考驗清大的,可能已經不是高為元一個人的去留,而是清華究竟如何面對「權力、責任與信任」。會議決議這四球,清大是要閃過去、拖過去,還是正面揮棒?考驗校方的危機處理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