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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及繳納期限展延至110年6月30日
記者鄧宜/新竹報導 為因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即日起至110年6月8日止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進入第二級警戒,財政部決定109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及繳納期間,由110年5月1日至5月31日,展延為5月1日至6月30日。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竹北分局表示,依稅捐稽徵法第10條規定,因天災、事變而遲誤依法所定繳納稅捐期間者,該管稅捐稽徵機關得視實際情形,公告延長其繳納期間。因應社區傳播風險升高,為免民眾於短時間內前往國稅局申報,因群聚可能發生疫情擴散,因此財政部依規定,公告全面延長109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限至11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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