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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稱: 房市交易熱絡房地合一稅詢問度高 北區國稅局新竹分局:房地合一稅2.0已自7/1實施囉
日  期: 2021-09-12 至 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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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鄧宜/新竹報導

新竹地區房市交易熱絡,不少民眾皆在詢問有關房地合一稅率問題,北區國稅局新竹分局表示,房地合一稅2.0已自今年7/1實施,民眾需特別注意有關自己的權益部份。

新竹分局長陳芳純表示,為抑制短期投資炒作,穩健房市發展,遏止租稅規避,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規定(房地合一稅2.0)經立法院110年4月9日三讀通過,自110年7月1日起施行。希望讓更合理的稅率,讓市場機制更合理健全。

新竹分局綜所稅課表示,近來常有民眾電話詢問修法後,有關個人房地交易課徵所得稅規定,新竹分局特將涉及個人課稅修正重點整理,請民眾特別注意。

一、擴大房地交易適用範圍:增列2項課稅標的(1)交易預售屋及其坐落基地(2)交易持股(或出資額)過半數營利事業的股份(或出資額),且該營利事業股權(或出資額)之價值50%以上是由我國境內房地所構成(交易之股份屬上市、上櫃及興櫃公司之股票者,不適用)。

二、延長個人短期交易房地適用高稅率之持有期間:

三、土地漲價總數額增設減除上限:以交易當年度公告土地現值減除前次移轉現值所計算之土地漲價總數額為限,超過部分不得減除,但其屬超過部分土地漲價總數額計算繳納之土地增值稅得以費用列支。

四、調降未提示證明文件之推計費用率,並增訂上限金額:推計費用率由5%調降為3%,並增訂上限金額為新臺幣30萬元。

五、獨資、合夥組織營利事業交易房屋、土地,應由獨資資本主或合夥組織合夥人按個人課稅規定辦理。

新竹分局說,民眾如仍有疑問,請撥打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洽所轄分局、稽徵所及服務處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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