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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稱: 平反1219行動聯盟及法稅改革聯盟控告竹縣六家派出所所長及警員 
日  期: 2020-09-20 至 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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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鄧宜/新竹報導

平反1219行動聯盟及法稅改革聯盟9/20下午,被送警的志工及聲援人士到新竹地檢署提出告訴,控告新竹縣警察局六家派出所所長葉日仁、員警蔡文馨犯刑法第304條強制、刑法第125條之濫權追訴罪共同正犯,葉日仁另涉犯刑法第310條第1項誹謗罪。

平反1219行動聯盟及法稅改革聯盟表示,志工持續在路上舉牌,呼籲政府平反太極門假案,9月19日傍晚6點半一位近60歲黃媽媽拿海報站在街道上,新竹六家派出所員警以海報涉嫌毀謗、恐嚇執行署新竹分署主任執行官李貴芬等罪名,將黃媽媽帶入警局做筆錄,堅持半夜12點將她移送地檢署偵訊,直到凌晨一點多才走出地檢署。志工媽媽被折騰到驚恐昏厥,血壓飆高到170多,心臟換氣急促,至今仍在醫院。

兩聯盟指出,海報係針對太極門沒有欠稅,卻遭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李貴芬違法強行拍賣土地,質疑是因為獎金作祟。「太極門沒有欠稅,位於苗栗山區土地卻被違法強行拍賣收歸國有,甚至在還沒有進行拍賣之前,執行署公文白紙黑字要平分績效。身為公務員難道不能接受公評?」因此連續一個多月,兩個民間團體志工及太極門弟子於全台各地舉牌、陳情。沒想到卻被帶到警察局及地檢署訊問。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前台大教授陳志龍表示,海報內容屬於言論自由,李貴芬有沒有領獎金是可受公評事項,不構成毀謗或侮辱。而且可以函送,不用移送。

平反1219行動聯盟指出,六家派出所所長葉日仁下令出動十數名制服警察到場,志工現場並未施行任何犯罪行為,僅平和表達訴求而行使憲法上保障之言論自由權,卻仍執意以警察職權行使法要求查驗志工身分,志工亦配合提供身分證字號。明知已無後續對民眾施以強制措施之合法事由,現場蔡文馨等數名員警,任意喝斥在場志工,並阻撓志工表達訴求、驅趕志工離去,妨害志工合法行使權利。

再者,黃媽媽(黃姓女志工)手上已經沒有舉牌,被告警員等竟未經告訴人同意即擅自違法搜索旁邊的袋子,搜出一只海報內容文字是「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主任執行官李貴芬,太極門案你到底領了多少獎金?10萬?100萬?1000萬?趕快吐出來!!!」的舉牌,硬塞給黃媽媽,說你看上面有寫名字,你這樣有毀謗,讓人心生恐懼,員警還稱其為現行犯,要逮捕前往警局做筆錄,且於其他志工詢問涉犯何罪時,拒絕告知。

竹北分局長謝博賢出面向大家說明,志工到行政執行署執行官李貴芬家,指名道姓涉及恐嚇、妨害名譽,因此被當事人提告,請示過新竹地檢署值班檢察官,要以誹謗、侮辱、妨礙名譽、恐嚇等罪名,連夜移送,漏夜偵查。志工認為當時婦人只是在街道上舉牌,而且並沒有闖入誰的家裡去,認為警察明顯是執法過當,更認為「非重大案件卻被移送地檢署連夜偵訊,到底是誰恐嚇誰?」

志工黃媽媽的女兒恐懼地說:「當時媽媽只是站在原地,也沒做甚麼動作,就被硬指現行犯,還阻止人找律師,讓人很害怕。媽媽平常身體很健康,那天被放出來後,身體不適血壓飆高到170多緊急送醫,令人無法想像在偵訊期間,她遭受多大壓力!」

黃媽媽女兒激動表示,自己一夜未睡,覺得很害怕,她提到昨夜輕碰媽媽,就顫抖驚醒,講話也無法好好表達,被警察包圍、威嚇的傷害,連醫生都看出媽媽受到心理創傷。她呼籲大家上網看影片,讓事實還原、評理〈https://youtu.be/BqCbBnOgM58〉。

兩聯盟指出,在志工到警局前關心情況時,六家派出所員警於直播鏡頭多次斥喝志工「不要叫囂」,甚至稱「為了等你們陳教授,為了配合你們作秀」,將心急如焚的志工渲染成作秀的暴民,其言語已造成志工名譽之減損,構成刑法第310條之誹謗罪。

新竹市議員田雅芳也到場聲援,她當時半夜接到陳情趕到現場,她說很明顯警察威脅志工,「非常誇張!」

志工表示,在馬英九時代曾有國道收費員250人,突襲總統官邸門口,靜坐抗議並往官邸內丟鞋,要求馬英九總統出來面對,當時言論自由都還存在,為何現在人民卻被消音,還要被抓到地檢署來威脅恐嚇。現場民眾驚訝表示,想要問問小英總統、蘇貞昌院長和陳菊院長,台灣真的還有言論自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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