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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稱: 無視聯立汽車已提起訴願  竹市府藐視法律逕行拆「所謂的違建」
日  期: 2019-06-20 至 2019-12-31
內  容: 記者鄧宜/新竹報導  2019-06-20
 

 
    新竹市政府6/20上午火速拆除聯立汽車「所謂的違建」,執意打擊聯立汽車。聯立汽車20日下午發表嚴正聲明,對於竹市府蠻橫之行為,該公司深表遺憾,並已委請律師對新竹市政府保留法律追訴權,依法捍衛應有之權利。
    聯立汽車指出,新竹市政府無視聯立汽車公司已取得合法之建照,且已購置建築用地及補齊資料再次向市政府申請使用執照,更不理睬聯立汽車已循求司法救濟,向新竹地院聲請假處分,確保公司財產與合法營運,對於違法拆除通知也依法提起訴願,對於在訴願中的事項,應暫緩實施,以確保憲法保障民眾之財產權。
 聯立汽車表示,該公司於103年將無法補照之採光罩、頂棚部分等拆除;104年4月則購置建築用地的鄰地,同年12月,委託建築師事務所進行補辦建築執照事項;105年2月,開始請照作業與各單位會簽(都市計畫外但已經有都市計畫在案,依程序三進三出),6月則係將購置之土地進行分割,同年8月,依據「新竹市違章建築申請補辦執照執行要點」掛號至建管科申請增建補照。106年1月25日領得違章增建之建造執照,有效時間總計30個月,意即至108年7月24日仍為有效建照。
 此外,聯立汽車的部分違章建築物在102年底,經舉發與罰款20萬元拆除後,該公司即於108年5月3日再次申請補辦建造執照,針對過去已核發建築執照,進行使用執照的補照流程仍在進行中。新竹市政府竟於5月22日又以「未經取得使用執照之空間,禁止使用」,發出預定於6月20日起執行的拆除通知書,新竹市政府此種須以「偽造文書」方式辦理開工(既有建物無從申報開工)為前提,才能保有建造執照的有效性,殊屬不合理、不合法。
 聯立汽車強調,新竹市政府此舉明顯藉由拆除違建的名義,配合「特定政治勢力」,用公權力做針對性目標的打擊,違法濫權昭然若揭。
 新竹市政府既然同意聯立汽車舊違建予以補照,且確定並核發「建築執照」,卻又以「未申報開工」而撤銷其所同意的建築執照,更未依訴願法第93條第二項停止執行。
 聯立汽車聲明強調,該公司先前因未諳法律規章,存有部分違章建築物,102年底經舉發與罰款拆除後,無不恪遵規定,扮演守法企業之經營形象,對於竹市府針對性執行公權力,該公司深表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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