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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北陳男遭殺害棄屍聲押犯嫌 3 人獲准 另2名犯嫌逃往國外請刑事局協緝

記者張林沐/新竹報導

竹縣竹北警分局去年 12 月 29 日接獲110 報案,陳姓被害人連同租賃車遭不明人士帶走,檢警方立即成立專案小組。竹北警分局5日表示,陳姓被害人最後遭殺害,警方業已於3日將 3 名犯嫌查緝到案,起獲嫌犯作案衣物一批及被害人所有之現金,另 2 名犯嫌已於案發當天畏罪潛逃出國,將報請刑事局協緝到案,全案依故意殺人罪移請新竹地檢署偵辦。

竹北警分局表示,接獲報案後,調閱被害人車輛行車軌跡,發現該車自竹北市沿台 61 線往南行駛,專案小組警力於台中市沙鹿區發現該車即進行攔截圍捕,惟遭犯嫌拒捕衝撞警方後逃離,隨後於龍井區尋獲被害人空車輛,惟並未發現被害人蹤跡。

本案報請新竹地檢署由掃黑專責檢察官陳子維指揮偵辦,續經專案小組人員鍥而不捨追查,經研判當日被害人車輛於苗栗後龍停留約 2 小時,懷疑陳姓被害人可能遇害,專案小組及苗栗竹南警分局協助接連二天至該區域展開搜尋相關跡證,去年底12月 30 日發現被害人遭埋殺害地點土堆,尋獲陳姓被害人屍體。

新竹地檢署檢察長張介欽獲悉後立刻指示成立專案小組,指派主任檢察官黃立夫、檢察官陳子維與公訴組主任檢察官黃振倫赴後龍鎮現場相驗、勘驗屍體並履勘現場,且同步通知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新竹分會啟動關懷機制,給予家屬必要的協助。

竹北警分局表示,初步瞭解,此案疑因有金錢糾紛,造成故意殺人結果,經專案小組抽絲剝繭,鎖定 5 名可疑對象,兵分多路分別至犯嫌出沒地附近埋伏,1月 2日及3 日將 3 名犯嫌徐男、謝男及郭男查緝到案,起獲嫌犯作案衣物一批及被害人所有之現金。

新竹地檢署表示,經檢察官訊問,認為3人涉犯殺人罪嫌重大,向新竹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經法官裁定羈押禁見獲准。另 2 名犯嫌張男及藍男已於案發當天畏罪潛逃出國,新竹地檢署已於4日發布通緝,警方業已報請刑事局協緝到案。

新竹地檢署表示,對於轄內發生這起重大刑案「至表痛心」,檢察長張介欽除指示專案小組應詳查整起案發過程,將犯罪者緝捕到案外,同時要求國民法官專責公訴檢察官同步加入偵查行列,希望完備蒐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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