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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地檢署偵結起訴新豐鄉長許秋澤貪污案

記者鄧宜/新竹報導

新竹地檢署檢察官葉子誠指揮法務部廉政署北部地區調查組,偵辦新竹縣新豐鄉鄉長許秋澤、鄉公所主任秘書、許姓民政課長及施姓廠商等十二人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廿四日偵查終結,對鄉長許秋澤等十二人提起公訴。

全案移審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法官裁定許秋澤、劉主任祕書、許姓祕書、施姓廠商等四人繼續羈押。

起訴書中指出,公職人員應奉公守法,廉潔自持,為民服務,竟貪圖不法利益,對於職務上之行為收受賄賂,罔顧選民付託,敗壞官箴,嚴重斲傷國民對於公務員執行職務之公正性、廉潔性之信賴,更嚴重腐蝕國民對於公務員不可收買性及執行公務依法行政之信賴,壞法害民,且連帶影響新豐鄉公所主任秘書、課長等資深公務人員及地方仕紳均共涉罪責,請從重量刑,以正官箴,並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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