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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市警建置「鑑識資訊整合系統」 偵破多起陳年舊案

記者鄧宜/新竹報導

新竹市警察局繼重要路口科技執法、電子罰單後,透過資訊整合及資料庫大數據運用技術,規劃並建置「鑑識資訊整合系統」,將鑑識人員在刑案現場勘察時所獲得之資訊、證物以及案件相關資料等透過系統進行整理及分類後,從中找尋出有用之資訊,目前此系統已協助偵破多件陳年舊案。

局長郭士傑表示,時代進步日新月異,警察必須與時俱進,科技輔助執法已為趨勢,市警局設計開發之「鑑識資訊整合系統」不僅為最佳例子,更展現市警局維護治安之決心,未來將持續精進,運用更多科技守護市民的生命財產安全。

市警局指出,鑑識工作以往給人的印象是勘察人員在各種刑案現場內四處穿梭、仔細尋找各類跡證,並從中獲得破案線索及犯罪證明等;然而隨著時代演進,各類犯罪手法也隨之精進,犯罪嫌疑人會盡可能不在現場遺留跡證,使得僅用單一現場採獲的跡證來破案變得越來越困難。

新竹市警察局說,透過案件的累積,配合大數據資料庫的輔助,鑑識人員能透過「鑑識資訊整合系統」所統整的資訊,將看似獨立的不同案件間找出關聯性,並從中找出破案線索。

例如今年系統上線以來,就查出一名慣竊不僅涉及5起機車竊盜案外,亦關聯2件住宅竊盜案而擴大偵破;此外本局同仁透過該系統整理舊案資料進行分析比對,因而查出涉嫌人身分,破獲8件未破之陳舊竊案,成果豐碩。

另外,為確保刑案證物自現場到法院間所有交接流程之完整性,本系統開發時亦將證物監管鏈的概念設計進去,並將交接紀錄電子化儲存於資料庫中,同時導入生物特徵人別辨識,使用指紋及人臉辨識作為交接憑證且留存紀錄。

透過資料共享,證物資料均來自前端使用者輸入之資料,省去以往紙張手寫所耗費之時間及精力,同時確保資料完整正確,避免發生誤植、字跡潦草等情形,不僅提升工作效率,亦確保完整性與正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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