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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度「大小型農機補助」 即日起受理申請

日起受理申請

記者林進賢/新竹報導

為提高農業機械化程度,紓解農業人力不足,並解決缺工與老化問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去年3月啟動小型農機補助,輔導農友購置農耕普遍使用的小型農機,11月則啟動大型農機補助,輔導農友購置曳引機及聯合收穫機等2項共通性機種。

新竹縣政府表示,109年持續擴大辦理「大小型農機補助」,補助人數沒有設定上限,小型農機最高補助8萬元,大型農機平均補助達近100萬元。此計畫補助受理期間為即日起至9月30日止,請農友把握時間於規定受理時間內完成補助申請。

竹縣府表示,凡屬有機、產銷履歷、臺灣優良農產品等驗證、臺灣農產品生產追溯條碼、友善環境耕作登錄、農業產銷班班員、農委會輔導青年農民、農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參與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有案者或機耕協會會員等,具備其中一項資格農友皆可申請本項補助。

「小型農機補助」農友每年度以申請1臺為限,由農友向所在地農會提出申請;「大型農機補助」農友5年內以申請1臺為限,一般農友向農糧署各區分署或辦事處提出申請,機耕協會會員向轄區各縣市機耕協會提出申請。

補助機種及標準比照108年機種及標準,資料置於農糧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afa.gov.tw)/首頁/農糧業務/108年大(小)型農機補助專區供下載。經審核通過後就可以購置農機,並以購買價格三分之一申請補助。

新竹縣政府提醒申辦的農友注意以下事項,補助購置之農機必須為新品、應包含主機及動力源(馬達、引擎或電池)並完成組裝,且未曾接受其他計畫補助,農機應於本體明顯處標示「109年農糧署小型農機補助計畫」或「109年農糧署大型農機補助計畫」字樣,並且於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申辦「農機使用證」,曳引機應同時申領「農機號牌」。

另,本計畫補助機耕協會會員之大型農機(一般農民之聯合收穫機)及所有人,須接受農糧署及各區分署指定農糧作物緊急田間管理作業等支援調度任務,並簽署配合調度切結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