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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正鈐批「反滲透法」是惡整老百姓的「爛透法」 尤其「無罪推定」變成「自證清白」
記者鄧宜/新竹報導 新竹市立法委員候選人鄭正鈐6日召開「綠色恐怖,下一個會不會就是你?」記者會,痛批倉促立法的「反滲透法」造成民眾惶惶不安,根本就是一部惡整老百姓的「爛透法」。法條除了「定義不明」與「如何認定」的問題之外,更重要的關鍵在於人民根本不信任政府。 鄭正鈐說,蔡英文急著通過這部充滿模糊空間的反滲透法,讓台灣民眾與廣大台商人心惶惶,反滲透法還沒抓到任何「匪諜」,就先整死一堆老百姓,根本就是一部「爛透法」。鄭正鈐強調,增進兩岸和平比製造兩岸敵對更為重要,國家治理的能力應放在鞏固人民的自由與民主生活,而不是藉由「反滲透法」為政治工具讓人民陷於恐懼被約談的不安之中。 鄭正鈐表示,民進黨永遠存在雙重標準,這個標準就是民進黨說了算,就如鄭宏輝自認中國台灣爽賺人民幣,但民進黨一句話不吭,視而不見且聽而不聞,但國民黨人士到大陸交流就被扣上「被滲透」的紅帽子,這叫民眾如何信任這個政府?他並要求蔡英文反滲透法要以昭公信,先辦「中國台灣」鄭宏輝。 鄭正鈐說,反滲透法中的「滲透來源」定義模糊不清、包山包海,幾乎所有與大陸有所接觸的官方、民間人士或政治人物,都可能成為「滲透來源」,成為被反滲透法起訴的對象。大陸企業無論是國營或民營,都受政府監督管理,沒有一個不是滲透來源,是否和某一陸企合作,就已觸碰到滲透來源?那竹科的廠商還要不要做大陸的生意?是不是每個在大陸討生活的台灣人,一回台灣就會有被約談的可能?甚至,赴大陸旅遊的台灣同胞,在遊覽期間與在大陸機構任職的朋友小聚,回台後是不是也有可能面對被約談的恐懼?尤其台灣地區長期往來兩岸人數高達230萬。 鄭正鈐舉例說,如果有家人在大陸公司任職,這位家人就有可能是「滲透來源」,若這位家人非常支持韓國瑜,希望台灣的家人去參加韓國瑜的拜票活動,如果真的去參與韓國瑜的遊行、拜票、募款活動,是不是就有可能受到「滲透來源」之指示、委託,而觸犯了「反滲透法」第四條,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 鄭正鈐表示,更荒謬的是原本法律中的「無罪推定」到了「反滲透法」卻要「自證清白」,也就是說,有人說你是笨蛋時,你要自己證明你不是笨蛋;說你有問題,你就必須證明自己沒問題。換句話說,只要有人看你不順眼想整你,舉發你疑似被滲透,你就會被請去接受調查,然後要自己證明你沒有被滲透。所以只要有人想整你,「反滲透法」就會成為劊子手,但是你又如何能自證清白,舉證自己沒有被滲透? 鄭正鈐指出,反滲透法的各個法律條文規定,充滿不確定法律概念,適用範圍模糊不清,讓人民動輒得咎,導致可能任由執法機關任意解釋,倘若各機關執法標準不一,甚至如有濫權情況,人民權益如何獲得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