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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地檢署偵辦前新竹縣張姓議員詐領助理費案 偵查終結提起公訴
記者張林沐/新竹報導 新竹地檢署檢察官劉正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新竹縣調查站偵辦新竹縣某現任張姓鄉長,其於擔任新竹縣議員期間詐領助理費案件,業經偵查終結,十三日提起公訴。 新竹地檢署表示,前張姓議員於九十一年三月至九十五年二月擔任第十五屆議員任期內,聘用不知情之莊姓人士擔任新竹縣議會議員公費助理期間,整屆期間僅給予莊某八萬二千元之助理費,竟製作以每月四萬元聘請莊某,向新竹縣議會申請補助助理費用及領取年終春節慰勞金(年終獎金),致新竹縣議會承辦人事及出納之職員陷於錯誤,而按月匯款薪資四萬元及每年匯款金六萬元年終春節慰勞金至前張姓議員帳戶內,此方式共詐得助理費款項一0七萬八千元。 第十六屆如法炮製,聘用蕭某為無給職之特別助理,每月薪資四萬元,共詐得助理費款項共一百八十一萬元。 新竹地檢署表示,前張姓議員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罪嫌;犯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及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提起公訴。 至於查扣犯罪不法所得,業已就前張姓議員的相關帳戶,向臺灣新竹地方法院聲請查扣,並已執行完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