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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北3車連環追撞 酒駕撞到毒品通緝犯通抓
記者張林沐/新竹報導 竹縣竹北分局六家派出11/1日18時接獲通報,於竹北市光明六路東一段與國道一號北上匝道口發生3車連續追撞之交通事故,立即派員至現場處理。 竹北分局警員于尚永、謝明燊、張嘉陽、王于和等4人到達現場發現,事故現場共有3車疑似連環追撞,其中第1臺車係由蔡姓駕駛人駕駛(男性,40年次)、第2臺車係由林姓駕駛人駕駛(男性,68年次),第3臺車係由高姓駕駛人駕駛(男性、67年次)。經現場人員初步了解疑為高姓駕駛人追撞林姓駕駛人駕駛之車輛,致使林姓駕駛人駕駛之車輛推撞其車輛前方蔡姓駕駛人之車輛,而發生交通事故。 經員警完成現場事故紀錄後,因該處為交通要衢,且適逢上下班時段,為避免影響人車通行,隨即請蔡姓、林姓及高姓男子移車至路肩,後續進行酒精測試等處置。 第1車蔡姓駕駛人經員警查察身分,發現其為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通緝中之毒品通緝犯,遂當場由員警予以逮捕。此外,蔡姓駕駛人酒測值為0.07mg/L,惟蔡姓駕駛人因酒測值未超過標準,且尚能通過現場平衡觀測,尚無涉嫌違反刑法第185-3條酒駕公共危險罪。 第3車高姓駕駛人經員警實施酒測,酒測值為0.44mg/L,涉嫌違反刑法第185-3條酒駕公共危險罪,由員警現場予以逮捕,並移送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偵辦。此外,因高姓駕駛人酒測值超過標準,員警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1項第1款予以製單告發,並當場移置保管其車輛。再經員警查詢高姓駕駛人駕籍資料,發現高姓駕駛人僅領有機車駕照,未有汽車駕照,遂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第1項第2款,予以製單告發。 第1車(蔡姓駕駛人之車輛)經檢視後車尾凹陷,右後輪擋泥板裂開,車尾及保險桿凹陷。第2車(林姓駕駛人之車輛)經檢視前、後保險桿均凹陷斷裂。第3車(高姓駕駛人之車輛)經檢視前保險桿凹陷斷裂。3人均無明顯外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