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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2025-04-08 至 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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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張林沐/新竹報導
新竹地檢署指揮新湖警分局破獲一個詐騙集團,追查出詐騙集團鎖定在臺就學之外籍學生,透過通訊軟體或同學、同鄉牽線,以高額報酬為誘因,致七名外籍大學生淪為提款車手或收水角色,地檢署八日除依法提起公訴,亦分別求處一年九月以上有期徒刑。
新竹地檢署表示,檢警發現黃男、槃女招攬七名來台就讀的越南籍大學生加入由綽號「阿俊」與阮男及真實姓名年籍不詳的成年人所組成的詐騙集團,且依該詐騙集團組織分工,透過TELEGRAM通訊軟體聯繫,擔任依指示、以人頭帳戶提款卡提領詐騙款項並轉交上手黃男、槃女,即俗稱「提款車手」工作,賺取每日二千元至七千元不等金額報酬。
新竹地檢署表示,期間黃男亦會自行持人頭帳戶提款卡提領詐騙款項並轉交上手「阿俊」,據以賺取提領金額百分之四報酬。檢警發現,詐騙集團成員先由上游成員透過LINE、Messenger、Instagram等通訊軟體聯繫被害人,編造假投資、假購物、假租屋、假借款等情境,誘騙對方匯款至特定人頭帳戶,再由這些車手持提款卡於新竹市香山區、北區等超商提款機提領現金。並將提領後將款項交給黃男、槃女,再統一以越南商店匯兌為越南盾,轉至「阿俊」等人指定帳戶。嗣經檢警調閱監視器與比對金融帳戶交易紀錄,掌握各車手提領時間與地點,拘提車手到案並查扣多張金融卡、手機、作案衣物及大筆現金等物。
新竹地檢署請法院審酌,為貪圖輕鬆得手之不法利益,而加入詐欺集團擔任面交車手,其行為足使詐欺集團成員得以隱匿真實身分,減少遭查獲之風險,益發助長詐欺犯罪猖獗,各求刑一年九個月,以資懲儆。
新竹地檢署呼籲,詐欺犯罪集團近年來呈現組織化、跨境化趨勢,甚至以吸收在台就學之外籍學生擔任車手為目標,透過通訊軟體或同學、同鄉牽線,以高額報酬為誘因,藉生活壓力或資訊落差加以吸收利用,積極吸收外籍學生參與提款、洗錢等非法行為,嚴重危害社會治安與金融秩序,也對我國大學留學環境造成衝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