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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2至4歲幼兒育兒津貼開始申請 嘉惠2萬名幼生
記者林進賢/新竹報導
為減輕家長負擔並因應少子女現象,行政院推動「我國少子女化策計畫」,自108年8月1日起,擴大發放2至4歲幼兒育兒津貼,每名幼生每月可請領2,500元,第三胎以上幼兒每月再加發1,000元,竹縣將有近2萬名幼兒受惠。 新竹縣幼兒只要年齡滿2歲至當學年度9月1日前未滿5歲之幼兒,且最近年度之所得均未達申報標準或合併或單獨申報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百分之二十;幼兒父、母或監護人未正領取照顧該名幼兒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未就讀公立幼兒園、非營利幼兒園、社區(部落)互助教保服務中心、特教學校或準公共幼兒園期間;未經政府公費安置收容者,皆可由父母雙方(或監護人/實際照顧者)填具申請表並檢附相關佐證文件至幼兒戶籍所在地的的鄉(鎮、市)公所提出2至4歲幼兒育兒津貼申請。 為便利民眾申請及減少民眾等待時間,自108年8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至幼兒戶籍所在地的鄉(鎮、市)公所提出申請者,可溯及108年8月起開始發放2-4歲育兒津貼。 為利民眾更加清楚了解相關福利及政策,本府將陸續透過多元管道擴大宣導,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亦統一寄發「0-5歲全面照顧」摺頁文宣資料,將於近日送達本縣2-5歲幼兒之戶籍所在地。 2至4歲幼兒育兒津貼相關問題,可至全國教保資訊網(https://www.ece.moe.edu.tw/)查詢或撥諮詢專線:0800-205-1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