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 合 新 聞


竹縣五峰鄉公所終於有望變成合法建物
記者張林沐/新竹報導



為了解決竹縣五峰鄉違建問題,竹縣府原民處向原住民族委員會爭取補助96萬元,辦理「五峰鄉公所公有違章建築用地變更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計畫」,日前獲得原民會同意補助,以解決五峰鄉公有違章建築之土地問題,後續將由五峰鄉公所辦理招標。

竹縣府表示,過去原鄉地區沒有使用土地項目的觀念,導致竹縣五峰鄉公有違章建築物林立多年,監察院也因此列管了30間違建,包括鄉公所、集會所等等。經過縣府與鄉公所不斷積極變更編定或是撥用、補照,並拆除5間違建,目前還有十四間違建尚待處理。

縣長楊文科23日於主管會報上指示,針對五峰鄉公有違章建築物的違章情形,請工務處建管科及地政處一同協助,確認是編定問題、使用土地項目不符或是沒有請照等,並列出期程,相關局處共同努力、一一解決。

原民處表示,為了給予建築合法身分,讓老舊建築能做修繕或興建,必須先從地目變更為適合公有建築物用途之土地使用地類別,才可以申請建築執照,保障人民使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