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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縣府林姓約聘人員受賄案 林男及盧姓廠商遭新竹地檢署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 日  期:
    2024-07-24 至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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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張林沐/新竹報導

新竹地檢署24日下午發布新聞稿,偵辦新竹縣政府工務處下水道科林姓約聘人員涉嫌受賄案件,檢察官23日指揮搜索6處,並通知9人到案,經5位檢察官24日凌晨 2 時許完成複訊,認廠商盧男、縣府工務處約聘人員林男 2 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行、受賄罪嫌重大,且有羈押之必要,向臺灣新竹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經承審法官於24日上午召開羈押庭後,裁定盧男、林男均准予羈押禁見。

新竹地檢署表示,承辦檢察官將持續釐清相關案情,以期毋枉毋縱。

新竹縣政府對此回應表示,此案基於偵查不公開原則,全案尚待釐清。竹縣府全力配合司法調查,並強調縣府所有公務的推動均是依法行政、秉公辦理,若有同仁涉案絕不寬貸,但若經調查並無涉案,也希望還給同仁清白,呼籲社會大眾,在法律未證明其有罪之前,不要先入為主,未審先判。

據了解,林男為竹縣府工務處下水道科的約聘人員,已服務十多年,主要承辦下水道工程業務,而盧姓負責人為承覽下水道工程的廠商之一。全案疑經人檢舉,開啟檢方的偵辦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