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 合 新 聞
政府採購法修法「對於廠商行賄行為明列停權及罰款」 竹市稅務局政風室走入社區宣導
記者鄧宜/新竹報導 2019-05-07
為宣導政府採購法的修法內容,新竹市稅務局與新竹市體育會元極舞委員會於5/4(六)在金山里集福宮,共同舉辦108年元極舞展演租稅宣導活動暨金山社區母親節感恩活動,吸引社區民眾300多人參加,藉由成果表演,增進社區之間的互動與聯誼,共同展現親情與倫理的傳統美德。 竹市稅務局長范春鑾與同仁並於現場舉辦「捐發票送好禮」活動,只要捐出規定張數之電子雲端發票,就能獲贈實用好禮,吸引不少市民前來換取。 稅務局政風室主任王明禮表示,立法院業已於4/30三讀通過《政府採購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計修正18條,增訂3條,總計增修21條,兼顧維持政府採購秩序與促進產業經濟發展之平衡考量,其中包括加重行賄行為之處罰:對於行賄行為明列為不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情形,並列入不良廠商,停權3年。另支付前金後謝促成採購契約之成立者,加重契約罰款為行賄金額的2倍。 稅務局政風室除於現場向民眾對廉潔品操及反詐騙案例等進行宣導外,配合發送宣導資料及懸掛布條,並於現場向民眾報告最新增修訂之「政府採購法」與政府廉能有關之條文,包括機關人員對於與採購有關之事項,涉及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共同生活家屬之利益時,應行迴避。對採購有關人員行求、期約或交付不正利益者,押標金不予發還等規定,提請民眾共同維護採購廉能,共享良善政府建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