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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縣副縣長陳見賢接任民防大隊長 楊縣長頒發派令
記者林賢/新竹報導 2019-02-19
竹縣民防總隊依照民防法規定,縣市首長就職之年度實施整編一次。民防大隊各置大隊長一人,遴選具有領導能力之熱心人士擔任。19日於主管會報縣長楊文科兼民防總隊長頒發派令,民防大隊長為陳見賢。 竹縣府表示,陳見賢大隊長照顧民防人員,深受基層愛戴,長期投身公益,服務社會。目前為竹縣副縣長,曾擔任新竹縣退伍軍人協會理事長、新竹縣青溪協會理事長、竹北市民代表會第5屆主席、新竹縣議會第17屆議長、第18屆副議長、竹縣民防總隊104年至107年民防大隊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