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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姓受到人保外就醫再犯刑案 新竹地檢強調全案處理過程均符合法定程序並無延宕
記者林進賢/新竹報導
 
針對江姓受刑人於法外就醫期間再犯刑案,新竹地檢署表示,本案自接獲新竹監獄通知後,檢方即依規定完成分案並依法辦理相關執行程序,全案處理過程均符合法定程序並無延宕,確保司法執行程序之進行。
 
新竹地檢署表示,新竹監獄於今年五月廿二日函囑江姓受刑人應於六月三日前,自行至地檢署報到返監執行。惟江姓受刑人分別於六月三日、六月九日以電話及聲請狀向地檢署聲請延緩入監後,未依規定期限報到。檢方六月九日收受新竹監獄報請矯正署廢止保外醫治之公文副本,隨即依刑事訴訟法依法傳喚江姓受刑人,並於受刑人如經傳喚未到後,將拘提之。江姓受刑人於六月廿三日即因再犯刑案,遭法院裁定羈押於法務部矯正署桃園看守所。
 
新竹地檢強調,全案處理過程均符合法定程序並無延宕,確保司法執行程序之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