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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市某托嬰中心不當照顧幼兒案 市府依法完成調查將裁處24萬元罰鍰令限期改善
記者鄧宜/新竹報導
新竹市近日發生一起托嬰中心疑涉照顧幼兒不當事件,市府社會處接獲通報後,隨即展開調查程序,除了進行稽查並保全監視器畫面外,亦於25日召開專案會議。經市府評估認定,該托嬰中心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83條規定,將依同法第107條處以24萬元罰鍰,並要求限期提出改善計畫。 社會處表示,該托嬰中心於3月11日發生幼兒於受托期間送醫事件,3月24日該名幼兒往生。發生當日社會處接獲通報後即進行調查程序,除進行稽查、案件調查並保全監視器畫面外,並於3月25日召開專案會議,邀請醫療、法律及幼教專家學者進行討論,後續市府評估並認定該托嬰中心有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83條第1款之規定,故依同法第107條之規定處24萬元罰鍰,並要求該托嬰中心限期提出改善計畫。 代理市長邱臣遠表示,對於托嬰中心發生此憾事感到十分痛心,並已第一時間責成社會處透過社工即刻關懷與協助,依家戶需求提供關懷服務及心理諮商資源。此外,市府將依法進行處分,同時全力協助其他家長辦理轉托事宜,確保幼兒的照顧權益。 社會處說明,目前該托嬰中心仍收托70名嬰幼兒,因受處分後托嬰中心將被取消準公共化托嬰中心資格及補助,後續市府將依規給予家長延長3個月托育補助,並協助進行轉托確保幼兒獲得妥善照顧。 社會處提醒,為確保幼兒獲得良好照顧,托嬰中心應善盡職責,隨時關注幼兒的活動與生理狀態,確保安全無虞,並防止類似憾事再度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