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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市晴空匯使用執照為前市府於2015年核發 市府將加強使照查驗標準並呼籲中央修法

記者林進賢/新竹報導

有關媒體報導「國土署強調,地方政府應從營造源頭管理,在核發使用執照時就要落實竣工查驗,以確保施工品質」。

新竹市政府表示,晴空匯大樓使用執照為前市府於2015年核發,市府將加強營造源頭管理,在核發使用執照時,落實竣工查驗,同時也呼籲,即便加強使用執照審查,日後拉設額外電源或弱電時,若穿過防火區劃沒做好防火填塞,同樣使防火區劃失效,仍盼修法將防火區劃納入例行檢查。

市府都發處表示,市府已提出「強化建築物施工管理」實施計畫,包含嚴格落實三級品管制度及專業技師簽證,對於高層建築加強檢查頻率並訂定高層建築物應檢附相關技師簽證文件確認表,若有簽證不實,專業技術人員及施工廠商將依規懲處。後續研議委託第三方專業團體實行使用執照委外辦理竣工查驗。

都發處指出,針對防火區劃查核部分,將從施工管理面及使用管理面加強管制力道,市府亦將邀集建築師、消防設備師及電機技師等公會研商,並要求營造廠,監造人及建管審查均能善盡權責,強化現場查驗工作,維護建築物的公共安全管理,保障民眾居住安全。

新竹市政府表示,將配合中央正推動現行防火材料評定認可制度的「後市場管理制度」,要求評定機構直接到施工現場抽查工程材料及施工工法,一旦發現不合規定的建材,市府即停發使用執照,確保營造廠商能正確選用材料及確實按圖施工。

市府指出,晴空匯使用執照為前市府於2015年核發,市府除了精進施工管理及使用執照審查外,現行法規未規範管道間等處的防火區劃應例行檢查,而消防單位消防安檢範圍亦不包含管道間等處,形成管道間等處之三不管地帶;使用人因為使用需求會有新增、改修設備及管線情形,若穿過防火區劃卻沒有做好防火填塞,同樣將使防火區劃失效,故市府期望修法將防火區劃納入例行檢查。

市府說明,晴空匯案一般電源與緊急電源電路皆放置於同一區塊,符合現行法規,卻是本案事故發生原因之一,合乎法規卻無法阻止火煙蔓延,這才是市府期望修法的原因。市府呼籲,中央相關部會儘速推動修法,將防火區劃部分納入集合式住宅安檢項目、明訂集合式住宅將一般電源與緊急電源應明確區隔設置,不應設置於相同位置,以維護集合式住宅消防安全。

都發處補充,建築法第70、71、72條條文,在使用執照之查驗項目、施工品質檢查機制及各項查驗簽證負責人員尚無明確規定。惟建築工法與時俱進,如何讓各縣市建管人員審核執照有所依循,仍須仰賴中央主管機關明確訂定查驗之項目,以利地方政府透過明確公安稽查制度,確保建築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