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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北三德公司偷排6噸毒廢水 陳姓負責人被逮遭檢方起訴

記者林進賢/新竹報導

位在竹北市的三德精密科技公司六十歲陳姓負責人為節省成本,竟用車輛載運電鍍有毒廢水到新竹市舊廠房,在屋內鑿穿地板孔洞,倒入排水溝,汙染柯子湖溪和頭前溪,新竹地檢署十三日偵查終結,依違反水汙染防治法等罪嫌,將三德公司及陳男提起公訴。

檢方指出,三德公司設備老舊,電鍍製程除膜槽蒸氣管,自裝設時起均未定期維護,安全管理存有明顯疏失,陳男亦未積極維護、更新管線或督促所屬員工定期檢修。三德公司在金、銀、鋁、鎳、銅等電鍍製程中,會加入鉻酸、磷酸、硫酸等藥水,產生的藥液廢水均含有各類對人體有危害的重金屬,需將該廢水蒐集後,依廢水處理流程並加藥處理,達許可排放標準,始得排放。

起訴書中指出,因該公司設備年久失修,去年三月十一日因管線老舊破裂,使除膜槽內藥液廢水外洩約二百公升,沿著廠區內排水溝溢流汙染鳳山溪。陳男為節省廢水處理的維護、添購設備及添加藥劑等成本,將廠區存有六噸長期未處理的高濃度重金屬廢液,今年一月一日至三月十五日期間,以車輛載運至陳男在新竹市民宅舊廠址,在屋內鑿穿地板孔洞,將廢液逕自排放至排水溝,汙染柯子湖溪和頭前溪。

三月間,檢警環聯繫平台獲知湳雅淨水廠上游柯子溪及頭前溪,發生電鍍廢水汙染水域情事,檢方立刻分由國土綠能專組主任檢察官高如應、檢察官劉晏如偵辦,實地追查汙染源,七月廿六日持法院搜索票到三德公司執行搜索,扣得簿冊、報表及馬達等相關證物。

檢方偵查認陳男為節省成本,逕將廢水任意排放汙染河川及危害飲用水源,顯置環境生態及國人健康於不顧,觸犯犯刑法、水汙染防治法、廢棄物清理法等罪嫌。但因陳男事後尚配合改善廢水處理設施,目前仍在試車階段,檢方請法院考量被告審理時之犯後態度、配合改善廢水處理情形及環境復原程度,量處適當之刑,以示懲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