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 合 新 聞
新竹縣完成國土功能分區圖草案繪製 12月1日起公開展覽一個月
記者林進賢/新竹報導 「國土計畫法」將於114年4月30日取代區域計畫,預計連動新竹縣轄17萬餘公頃、57萬多筆土地。縣政府已完成全縣國土功能分區圖(草案)繪製作業,12月1日起在新竹縣政府地政處及各鄉(鎮、市)公所公開展覽30天,並在13鄉鎮市辦理公聽會。 縣府地政處呼籲民眾踴躍參加,縣府彙整陳情意見後,將先後提送新竹縣及內政部國土計劃審議會審議、核定、公告,作為民眾土地利用的參考依據。 縣長楊文科表示,落實國土永續發展、保障民眾既有權利,新竹縣國土計畫已於110年4月30日公告實施,無論都市土地或非都市土地在永續發展的前提下,都納入新的國土計畫管理,希望打造新竹縣成為「科技宜居城市,魅力生態原鄉」。 地政處長魏嘉憲表示,新竹縣國土功能分區圖(草案),已依中央擬定的通案性劃設原則,以及各目的事業主關機關既有圖資,完成套繪劃設作業。為讓社會大眾及土地所有權人瞭解國土功能分區圖及使用地繪製情形,特別在國土計畫審議前辦理公開展覽及公聽會,廣徵地方意見。 地政處指出,新竹縣國土功能分區圖(草案)繪製成果的相關法定書圖、公聽會場次,可到縣府地政處或各鄉(鎮、市)公所閱覽,也可到縣府地政處網站「國土功能分區劃設專區」下載。各筆土地之功能分區劃設成果,也可透過「新竹縣智慧圖資雲」查詢。如有相關疑問歡迎電洽地政處詢問(03-5518101分機3376、3362)。 地政處表示,國土計畫依「保育」、「利用」、「復育」、「管理」及「永續」等目標,以及各縣市國土整體空間規畫願景,將土地劃設為4大功能分區及19種分類,包含國土保育地區(5類)、海洋資源地區(5類)、農業發展地區(5類)及城鄉發展地區(4類)。 記者鄧宜/新竹報導 「國土計畫法」將於114年4月30日取代區域計畫,預計連動新竹縣轄17萬餘公頃、57萬多筆土地。縣政府已完成全縣國土功能分區圖(草案)繪製作業,12月1日起在新竹縣政府地政處及各鄉(鎮、市)公所公開展覽30天,並在13鄉鎮市辦理公聽會。 縣府地政處呼籲民眾踴躍參加,縣府彙整陳情意見後,將先後提送新竹縣及內政部國土計劃審議會審議、核定、公告,作為民眾土地利用的參考依據。 縣長楊文科表示,落實國土永續發展、保障民眾既有權利,新竹縣國土計畫已於110年4月30日公告實施,無論都市土地或非都市土地在永續發展的前提下,都納入新的國土計畫管理,希望打造新竹縣成為「科技宜居城市,魅力生態原鄉」。 地政處長魏嘉憲表示,新竹縣國土功能分區圖(草案),已依中央擬定的通案性劃設原則,以及各目的事業主關機關既有圖資,完成套繪劃設作業。為讓社會大眾及土地所有權人瞭解國土功能分區圖及使用地繪製情形,特別在國土計畫審議前辦理公開展覽及公聽會,廣徵地方意見。 地政處指出,新竹縣國土功能分區圖(草案)繪製成果的相關法定書圖、公聽會場次,可到縣府地政處或各鄉(鎮、市)公所閱覽,也可到縣府地政處網站「國土功能分區劃設專區」下載。各筆土地之功能分區劃設成果,也可透過「新竹縣智慧圖資雲」查詢。如有相關疑問歡迎電洽地政處詢問(03-5518101分機3376、3362)。 地政處表示,國土計畫依「保育」、「利用」、「復育」、「管理」及「永續」等目標,以及各縣市國土整體空間規畫願景,將土地劃設為4大功能分區及19種分類,包含國土保育地區(5類)、海洋資源地區(5類)、農業發展地區(5類)及城鄉發展地區(4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