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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查賄團隊偵辦湖口鄉陳姓議員候選人及王女共犯羈押禁見獲准
記者林進賢/新竹報導
 
新竹地檢署檢察官張馨尹指揮新竹縣政府警察局少年警察隊、刑事警察大隊、新湖分局、法務部調查局新竹縣調查站、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共同偵辦新竹縣湖口鄉縣議員陳姓候選人涉嫌現金買票案,十日執行搜索、訊問後,認為陳姓候選人及為其買票之王女,均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交付賄賂罪嫌重大,向臺灣新竹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新竹地檢署表示,本案初步釐清為陳姓候選人今年八月底至九月上旬間,透過王女,向所居住社區具投票權之選民,以每票一千元之對價進行現金買票。查賄團隊十日持法院核發的搜索票,先後執行二波搜索,並同步傳喚涉案者九人到案,部分選民已主動繳回受賄款項一萬六千元。檢察官訊問後,認為陳姓候選人及王女共犯買票罪嫌重大,十一日凌晨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於十一日上午十時卅分裁定二人准押禁見。
 
新竹查賄團隊對於介選之犯罪行為,持續秉持「有聞必查,有據必辦」的強攻態度積極偵辦以端正選風,呼籲候選人應以政見爭取選民的認同,若以金錢、餐宴、旅遊或禮品等作為換取選票的對價,均屬賄選行為,民眾見聞賄選情事,應義無反顧「選擇做對的事」勇敢檢舉,一旦檢舉,絕對保密,且可獲得檢舉賄選獎金最高一千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