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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查賄團隊查獲竹東鎮代表李姓候選人涉賄 24小時內聲押獲准

記者張林沐/新竹報導

新竹地檢署檢察官吳志中指揮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竹東分局偵辦新竹縣竹東鎮鎮民代表李姓候選人金買票案,八日晚間將涉案之李姓候選人拘提到案訊問後,認為李姓候選人涉有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交付賄賂罪嫌重大,九日凌晨一 時許,向臺灣新竹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新竹地檢署表示,本案初步釐清為李姓候選人於八日下午至選舉區內拜訪選民時,交付二千元給選民尋求支持,查賄團隊獲悉後,火速蒐集相當證據將李姓候選人拘提到案,由檢察官親赴竹東分局訊問,續於九日凌晨一時聲請羈押禁見,法院於九日中午十二時許諭知准押禁見。

新竹地檢署指出,查賄團隊於廿四小時內完成拘提、訊問、聲請羈押獲准,對仍心存僥倖欲以買票介選之人, 無疑給予當頭棒喝、嚴正警告。 新竹查賄團隊在距投票日這段期間,也將卯足全力從嚴從速偵辦各式介選的犯罪行為,也鼓勵民眾見聞賄選情事,應義無反顧「選擇做對的事」勇敢檢舉,一旦檢舉,絕對保密,且可獲得檢舉賄選獎金最高一千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