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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查賄團隊獲新埔鎮民代表候選人涉賄現金買票案 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彭姓兄弟二人獲准
記者張林沐/新竹報導
 
新竹查賄團隊三日由檢察官楊仲萍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新竹縣調查站、新竹縣政府警察局新埔分局、新湖分局、移民署新竹縣專勤隊,共同偵辦新竹縣新埔鎮鎮民代表彭姓候選人等人現金買票案,經查賄團隊執行拘提、傳喚、搜索、訊問後,認為彭姓候選人及胞弟兩人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交付賄賂罪嫌重大,向臺灣新竹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另到案之陳姓樁腳三萬元交保。
 
新竹地檢署表示,本案初步釐清為彭姓候選人於今年八、九月間,由其或與陳姓樁腳、胞弟等人,分別向選舉區內之投票權人,以每票一千元為對價進行現金買票。地檢署獲悉後,十一月三日持法院搜索票,兵分三路執行搜索,並同步拘提、傳喚買票、賣票者共廿人,地檢署動員五名檢察官漏夜協力訊問,彭姓兄弟二人經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陳姓樁腳三萬元交保,其餘到案者請回。
 
新竹地檢署檢察長張介欽對查賄團隊近期辛勤執行查賄專案,三日特別至新竹縣、市警察局嘉勉專案人員,並表示目前已執行的查賄專案,拘提、傳喚、通知人數達二百餘人、聲請羈押禁見六人,全數獲法院裁准,扣押及主動繳回的款項近一百七十萬元,距投票日僅剩廿二天,地檢署將持續秉持「強力查賄就是最佳的反賄選」的中心思想,堅持不懈強力偵辦賄選與介選犯罪行為。
 
新竹地檢署同時也呼籲民眾見聞賄選情事,應選擇「做對的事」勇敢檢舉,一起為營造公平、公正、公開的選舉環境而共同打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