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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縣新豐鄉長許秋澤涉嫌交付、收受賄賂遭羈押禁見

記者鄧宜/新竹報導

新竹地檢署檢察官葉子誠廿六日指揮法務部廉政署廉政官、新竹地檢署檢察事務官,偵辦新竹縣新豐鄉長許秋澤等人涉嫌交付、收受賄賂、經辦採購浮報價額、圖利等案件,持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核發之搜索票,總計搜索鄉公所及相關處所共廿四處,並拘提、通知涉案者、證人共廿九人到案。

新竹地檢署表示,經本署八名檢察官漏夜訊問後,認為許姓鄉長、劉姓主任秘書、許姓課長、張姓員工及施姓廠商等五人,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罪嫌重大,廿七日清晨六時許,向新竹地院聲請羈押禁見該五人。

新竹地院廿七日於訊問後,裁定羈押禁見許姓鄉長、張姓主任秘書、許姓課長、張姓員工及施姓廠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