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 合 新 聞


竹縣設觸動與閃光號誌 呼籲用路人慢看停、停看聽
竹縣設觸動與閃光號誌,呼籲用路人「車輛慢看停、行人停看聽」。

記者林進賢/新竹報導

新竹縣政府去年在竹東、新埔和關西地區,增設8處行人穿越道線及9處行人觸動號誌,並在今年竹東中正南路、湖口新湖路,增設兩處增設閃光號誌,呼籲駕駛人請遵守「支道車禮讓幹道車」,行人則多利用行人觸動裝置,鄉親一同響應111年九月交通安全月「車輛慢看停、行人停看聽」。

交旅處表示,根據110年車禍事故統計,新竹縣65歲以上長者行人穿越事故,相較109年約成長2成,為提升長者穿越道路安全,道安會報提出「高齡者道路交通事故分析及改善專案」,並透過交通、教育、宣導、監理和執法,多管齊下為交通安全努力,盼讓汽、機車駕駛人行經路口養成「慢看停」,行人通過路口務必「停看聽」,養成安全用路習慣,降低交通事故發生率。

交旅處指出,去年縣府在竹東、新埔和關西等高齡人口較密集地區,共增設9處行人觸動號誌,當用路人按下按鈕,交通號誌即由原閃光號誌變為行車管制號誌,以利行人過馬路安全通行之用。

同時因應年長者視力退化之情況,為使年長者能看得更清楚小綠人秒數,將新埔鎮5處路口原有行人專用號誌尺寸放大為30公分,提升小綠人秒數辨識度,使年長者可更安全通過馬路。

另外,在今年縣府在竹東中正南路123巷及湖口新湖路578巷,共兩處增設閃光號誌,呼籲駕駛人行經路口時,依循行車號誌指示通過路口,當遇到閃光號誌路口時,請遵守「支道車禮讓幹道車」原則,以維護路口交通安全。

閃光紅燈設於支道表示「停車再開」,車輛應減速接近,先停止於交岔路口前,讓幹線道車優先通行後,當安全時方得續行; 閃光黃燈設於幹道代表「警告」,車輛應減速接近,注意安全小心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