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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議會針對新竹市棒球場設施改善專案報告 作出6項決議請市府依照辦理

記者鄧宜/新竹報導

新竹市政府4日赴議會進行新竹市棒球場設施改善專案報告,新竹市議會作出六項決議,請新竹市政府依照辦理。

這六項決議分別是:

一、林議員耕仁、蕭議員志潔、吳議員國寶、陳議員慶齡、田議員雅芳、林議員彥甫、廖議員子齊、蔡議員惠婷、張議員祖琰、陳議員啓源、徐議員信芳、吳議員青山、黃議員美慧所提問題與建議及所需問政資料,請市府依規定提供及辦理。

二、請市府廣納中華職棒大聯盟、球員工會、職棒球場之場務人員、前職棒選手與專業教練相關專家學者,對於球場改善與維護之建議與意見,並與前開單位人員定期召開新竹市立棒球場改善小組會議,針對各項細節進行調整,將球場改善到符合球員及賽事的要求,提供球員安全的場地,並給予球迷更好的觀賽體驗。

三、本會於第10屆第15、17次臨時會,請市府針對「新竹市立棒球場新建統包工程進度、經費、交通規劃及後續營運管理」相關事宜進行專案報告;並於第10屆第7次定期會安排市政考察,均做成會議結論要求市府確實掌握本工程施工期程,應如期如質完成,以提供完善場地讓各級棒球比賽使用。惟市府尚未完成驗收即於7月22日匆忙舉辦開幕,僅進行2場職棒例行賽,除了本會及觀賽民眾反映諸多缺失,如內野部分座位視野不佳、廁所門鎖裝反、看台區面漆剝落、樓梯生鏽、止滑墊貼錯等,更因場地問題導致多位球員受傷。請市府務必以球員及觀眾安全為優先考量,在球場完成改善驗收並獲得中職、球員以及工會的認可之前,不得進行任何一場賽事。

四、請市府提供新竹市立棒球場改善小組成員名單以及歷次會議紀錄,並每週以書面向本會報告改善進度。

五、請市府在8月15日前提供本會各議員有關棒球場缺失檢討報告,內容包含:

(1) 針對7月15日測試賽後,中職球員工會提出的27項改善建議,市府之回應內容及實際改善措施。

(2) 截自7月22日,球場內尚未驗收或驗收不符之工程或設施項目。

(3) 未完成驗收就搶開打之決策過程,以及未來如何防止類似情況發生。

(4) 對於工程廠商施工品質把關不利,市府、承包商與監造單位之責任權屬。

(5) 於未驗收通過之場地比賽而造成球員受傷之賠償責任權屬。

(6) 後續缺失改善費用之負擔分配。

(7) 開幕式委由國小辦理之決策過程。

(8)棒球場重建工程案與其變更設計之設計圖說及詳細價目表、歷次查估勘驗紀錄及交接確認表。

(9)所謂已領有使用執照,請說明使用執照核發範圍是否包含球場內、外野部分。

六、市府應於球場多處向下打樁取樣測試至少50公分,以確認是否有鋪層不均勻或是使用劣質土方的問題,導致外野布滿碎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