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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縣新埔車禍處置疏失 警政署針對相關幹部加重懲處

記者張林沐/新竹報導

竹縣新埔車禍天虹科技羅姓副總開車撞死騎士案遭質疑找警方關說案,因警方相關人員處置不當,造成社會觀感不佳,嚴重影響警譽,本案處置疏失,警政署卅一日加重懲處,以維警察形象。

新竹縣警局表示,局長楊哲昌考監不周自請處分;副局長許豐統,原劣蹟加重為記過一次;公關科長嚴永銘維持申誡一次;分局長林英煌原申誡一次加重為記過二次;刑警大隊副大隊長吳仁志記過一次。

新竹縣警局表示,有關家屬質疑關說妨害公正調查部分,為昭公信並自清未有高階警官介入關心本案,將由局長以下相關高階幹部,主動提供通聯紀錄以及通訊軟體對話紀錄併案移請新竹地檢署參辦,調查有無其他高階幹部或友人介入關心或不法行為。另本案肇事者聲明書來源,經查確係許豐統副局長之友人提供給許副局長供縣警局參考,並無其他動機意圖,亦未發現有其他警界高層指示或涉入。

新竹縣警局說,本案相關人員行為不當,縣警局未能即時釐清案情,遭致外界觀感不佳,影響警察形象,將要求各級主官(管)引以為戒,以防止類似案件再度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