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 政 社 會
法務部調查局再度發起同步偵辦陸企違法在臺挖角高科技人才案件 偵辦 10 家陸企
記者張林沐/臺北報導 為使國人充分瞭解中共對臺挖角、竊密,戕害我經濟實力及科技自主能力企圖,法務部調查局 5 月 23 日至 5 月 26 日發動第 2 波同步偵辦行動。第 2 波聯合偵辦行動,經由事前縝密的蒐證後再分別報請臺北、新北、 桃園及新竹 4 處檢察署,由檢察官指揮調查局所屬 7 個外勤處站,總計動員百餘人次,搜索 20 處所,詢問近 70 人次,同步掃蕩 10 家違法在臺陸企或研發據點。 調查局表示,針對陸企違法挖角臺灣地區高科技產業人才,已嚴重影響國際競爭力,甚已達危害我國家安全,法務部調查局今年 3 月 9 日報請 5 處檢察署,由檢察官指揮本局所屬 8 個外勤處站進行第 1 波同步偵辦陸企來臺非法從事業務(挖角人才)案件,共計查處 11 家違法陸企。 調查局說,惟於偵辦過程發現,陸企為規避遭查辦,現已透由個人據點辦公室與陸企直聯方式或 經第三地投資之公司,隱匿身分或資金迂迴入臺從事業務,藉以規避我國法律規範。有鑒於此,立法院已於今年 5 月 20 日三讀通過《臺灣地區與 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修正案,以妥為因應。 調查局指出,最近之烏俄戰爭再度印證,科技影響國家戰力,科技能力不僅是產業 發展命脈,也是國防的基礎、國家安全的後盾,為防制中共違法人才挖角, 唯有國人提高全方位之自我警覺意識,輔以檢調單位的偵辦作為,才能確 保我高科技產業競爭優勢,維護臺灣的經濟實力與國家安定。 調查局表示,第2波10家違法在臺陸企分別為: 一、新北地檢署指揮嘉義市調查站偵辦偽臺資杰○特公司(電源管理晶片 IC 設計研發、銷售)案。 二、臺北地檢署指揮新北市調查處偵辦偽外資港商芯○○易公司(快閃記憶 體 IC 設計)案。 三、桃園地檢署指揮桃園市調查處偵辦陸企皓○公司(微型驅動馬達製造) 在臺私設研發據點案。 四、新竹地檢署指揮臺北市調查處偵辦偽臺資台灣芯○公司(半導體 IC 設 計)案。 五、新竹地檢署指揮新北市調查處、新竹縣調查站偵辦陸企華○○斗公司 (導航定位晶片設計、研發,應用於衛星、汽車導航、物聯網等領域) 在臺私設研發據點案。 六、新竹地檢署指揮新竹市調查站偵辦偽臺資佳○公司(低溫共燒陶瓷 LTCC 製程射頻元件開發)案。 七、臺北地檢署指揮新北市調查處偵辦陸企芯○章公司(EDA 智慧軟體系統 設計開發)在臺私設研發據點案。 八、桃園地檢署指揮桃園市調查處偵辦偽外資港商舜○公司(光學、光電零 組件、攝像模組和光學量測儀器設計開發)案。 九、新北地檢署指揮高雄市調查處偵辦陸企中○○騰公司(液晶顯示器研 發、設計、製造)在臺辦事處案。 十、臺北地檢署指揮臺北市調查處偵辦偽臺資聯○○新公司(物聯網未來產 品設計開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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