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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婦作妊娠糖尿病篩檢有其必要性

記者林進賢/新竹報導

新竹臺大分院婦產部黃冠穎醫師向初次懷孕的楊小姐表示要做妊娠糖尿病篩檢,也就是俗稱「喝糖水」,對於身受害喜之苦的她,一想到甜膩的糖水就感到懼怕,不禁問醫師一定要做妊娠糖尿病篩檢嗎?黃冠穎表示,篩檢有無妊娠糖尿病有其必要性。

黃冠穎醫師表示,妊娠糖尿病是懷孕常見的併發症之一,根據統計約有6~25%的孕婦受其影響。妊娠糖尿病可能增加孕婦罹患子癲前症、妊娠高血壓以及未來發生第二型糖尿病的風險。

此外,造成生產時,因為胎兒過大發生肩難產或產傷的機會比較多,常必須改以剖腹生產;妊娠糖尿病也容易造成產後胎兒發生低血糖、黃疸,入住新生兒加護病房的比例也比較高。因此國際上已有共識,建議所有孕婦於懷孕第24~28週之間進行妊娠糖尿病的篩檢,也就是俗稱的「喝糖水」。

黃冠穎醫師說,傳統的篩檢方法採取二階段的方式,第一階段孕婦不用空腹直接喝下50公克的糖水,若一個小時後的抽血結果血糖≧200mg/dL則直接診斷為妊娠糖尿病;若130mg/dL≦一小時後血糖<140mg/dL,則需要進行第二階段口服葡萄糖耐受測試做進一步確認。

第二階段孕婦要先空腹8小時以上後先抽一次血,再喝下100公克的糖水,分別於一、二、三小時後再各抽一次血,檢查結果當中只要有兩項以上超標(空腹血糖≧95mg/dL,一小時後血糖≧180mg/dL,二小時後血糖≧155mg/dL,三小時後血糖≧140mg/dL)就診斷為妊娠糖尿病。

另外一種相對比較新穎的篩檢方法則是採取一階段的方式,孕婦先空腹8小時以上後抽一次血,再喝下75公克的糖水,分別於一、二小時後再各抽一次血,檢查結果當中只要有一項以上超標(空腹血糖≧92mg/dL,一小時後血糖≧180mg/dL,二小時後血糖≧153mg/dL)就診斷為妊娠糖尿病。

一階段相較於二階段篩檢方式其妊娠糖尿病診斷的標準比較寬鬆。根據最新刊登在醫學權威新英格蘭雜誌的美國大型隨機分派臨床試驗研究結果,一階段篩檢診斷妊娠糖尿病患者的比率約為二階段的兩倍(16.5% v.s 8.5%)。

一階段篩檢目的希望找出更多「及格邊緣」妊娠糖尿病高風險的孕婦積極做衛教飲食控制和治療,以減少孕婦孕期中和胎兒出生時的併發症,但相對地也增加衛生福利的金錢支出和孕婦心理情緒的負擔。

二階段篩檢過程雖然相對繁瑣複雜,不過二階段篩檢的第一階段孕婦不用空腹抽血,意即若孕婦忘記空腹回診產檢亦可以照常執行,而且根據國外研究僅約不到20%的孕婦需要再接受第二階段口服葡萄糖耐受測試。

然而,不論一階段或二階段篩檢,根據前述美國的大型臨床研究,兩族群間孕婦發生子癲前症、妊娠高血壓、最後接受剖腹生產以及胎兒出生時體重過重、發生肩難產和產傷的比例均沒有統計上的差異。

目前國際上並沒有共識哪一種妊娠糖尿病的篩檢方法比較好,兩種篩檢方式各自有學會背書,例如:美國糖尿病協會和世界衛生組織推薦一階段篩檢方式,但是美國婦產科醫學會則支持二階段篩檢方式。而國內作法目前較偏好一階段篩檢,篩出較多的妊娠糖尿病孕婦並且積極做衛教飲食控制和治療,減少孕期後續出現的產中併發症。

不論孕婦目前接受的是一階段還是二階段妊娠糖尿病篩檢,如果確診為妊娠糖尿病話,一定要調整飲食控制血糖,若醫師評估需要口服降血糖藥物或施打胰島素治療,請務必確實遵照醫囑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