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 政 社 會
遏止噪音車擾民 竹縣首支固定式聲音照相大執法
記者林進賢/新竹報導 新竹縣環保局為擴大聲音照相科技執法成效,針對噪音車重點區域竹北市中華路北上路段一處,設置全縣首支固定式聲音照相科技執法設備,廿四小時大執法,盼強化高噪音車輛取締成效。 竹縣環保局表示,為持續提升竹縣居住品質,改善噪音車輛擾鄰,環保局去年三月移動式聲音照相科技執法上路至今共拍攝二千九百卅二輛分貝超標的汽機車,經人工逐一檢視,共取締廿三台車輛,有效發揮遏止噪音成效。 縣長楊文科提醒民眾,聲音照相科技執法稽查是偵測整輛車輛行駛分貝,請民眾只要遵守三不原則,「不超速、不改裝、不不當操駕」就不會有超標的疑慮,一起攜手提升竹縣居住品質。 環保局表示,自110年起推動移動式聲音照相科技執法設備,於縣轄13鄉鎮市36處陳情熱點共拍攝2,932輛分貝超標汽機車輛,已告發23輛違規車輛,針對有產生噪音之虞無法直接告發對象,並寄發通知到檢11輛次。 目前固定式聲音照相科技執法已上路3週,共拍攝553輛分貝超標的汽機車,環保局後續將著手執行告發事宜,但為求謹慎,違規案件判定會採人工判讀,確保舉證無其它干擾音源,避免造成爭議,如有產生噪音疑慮之案件,環保局將先寄發到檢通知釐清噪音污染源。 環保局表示,經過評估36處陳情情形及移動式聲音照相科技執法成效,選定於竹北市中華路架設1套固定式聲音照相科技執法設備,周邊道路已設立「前有聲音照相,請降低音量行駛」告示牌,警示用路人駕駛機動車輛應避免噪音擾鄰。 環保局說,依據「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規定,道路速限50公里以下路段,聲音管制標準為86分貝、道路速限50-70公里路段,聲音管制標準則為90分貝,若超過管制標準將依噪音管制法處新台幣1,800元以上到3,600元以下罰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