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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地檢署對於靈骨塔詐騙犯罪組織集團謝嫌等六人提起公訴
謝嫌等6人以假公司名義,以「利多」、「節稅」等話術,於磋商過程即預先要求交付款項,不法獲利達437萬多元。

記者鄧宜/新竹報導

針對謝姓男子等六人之靈骨塔詐騙犯罪組織集團案,新竹地檢署六日偵查終結,將謝男等六人以涉有加重詐欺、指揮、參與犯罪組織等罪嫌提起公訴。

新竹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鄒茂瑜表示,邱志平檢察官指揮新竹縣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辦以謝男為首,招募吳女、黃男、何男、林女、陳男為成員,運用角色扮演、輪番包圍方式,以高價代銷靈骨塔為幌,實則誘騙被害人交付現金之詐欺犯罪組織案件,並向臺灣新竹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謝男、吳女、黃男獲准,全案於六日偵查終結。

檢方表示,謝男提供來源不明之特定擁有靈骨塔位之個人(下稱賣家)資料,再由何男、黃男及陳男充作公司之業務人員,先以行動電話連繫、接觸賣家,佯稱仲介及代表賣家利益之人,再由謝男或吳女出面扮演某葬儀社之人員,係有意購買靈骨塔位之買家代表,佯裝將以高價向賣家購買搭配骨灰罐之靈骨塔位、牌位,向有意出買靈骨塔之賣家訛稱:已有買家報價欲購買搭配骨灰罐之靈骨塔位,惟買賣靈骨塔位必須請會計師節稅、辦理捐贈節稅,或購買發票節稅、補稅交給金管會,必須先支付上開事項費用,倘賣出時可以獲取高額利益等話術使賣家信以為真,支付話術訛稱所需費用予該組織成員,共獲利四百卅七萬三千元。

鄒茂瑜主任檢察官指出,近來代銷靈骨塔詐騙案件頻傳,分析其犯罪模式多以「高報酬」為餌,鎖定無投資經驗之長者,由集團成員扮演買家、葬儀社人員,輪番拜訪被害人鬆懈心防後,再以「節稅」、「手續費」、「保密條款」為由,誘騙被害人交付現金而蒙受鉅大損失。呼籲民眾於接觸欲收購靈骨塔、骨灰罈等殯葬商品業務人員或買家時,遇以「利多」、「節稅」等話術,於磋商過程即預先要求交付款項者,務請三思,並與親友多加討論,切莫輕易交付款項,以免遭騙。檢方對於類此詐騙案件,將從嚴偵辦,以懲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