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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地檢署辦理國民法官新制專題系列活動 善用準備程序及安排出證內容
新竹地檢署辦理國民法官新制專題系列活動,國民法官所側重犯罪動機的調查、詢訊問筆錄記載文字通俗化等皆需及早因應。

記者鄧宜/新竹報導

國民法官新制將於民國112年1月1日實施,為因應此訴訟制度之變革,新竹地檢署日前再度舉行國民法官新制專題系列活動,邀請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特聘教授林志潔、教授金孟華進行「敘事的力量—在國民法官新制的言詞辯論中說一個能夠感動人的故事」專題演講。

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長邢泰釗親率書記官長、檢察官全程聆聽,經由兩位教授精闢的解說,並運用時事案例演練互動交流,參與者均感受益良多。

郭永發檢察長表示,國民法官法適用於最輕本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故意犯罪而發生死亡結果之罪,類型上均屬影響社會治安之重大或與公益密切相關之案件。在起訴狀一本、卷證不併送之情形下,到庭執行公訴職務之檢察官如何將繁雜的卷證有順序地出證、如何掌握時間使用平易又懇切的表達方式,讓素人國民法官聽得懂檢察官就案件爭點的主張及事實、法律與量刑論告的內容等,都必須一步一腳印反覆練習,常備不懈,始克其功。

林志潔在會中指出,國民法官新制實施後,將強化偵查與公訴的團結性,檢察官必須展現其專業的形象與清晰的敘事能力,且因素人國民法官來自社會各階層,對法律專有名詞、刑法構成要件之認知,未必與刑法教科書或實務通說見解相同。故,檢察官要熟稔地將法律名詞做出通俗易懂的轉譯,使素人國民法官高度認同檢察官的主張,同時傳授口語鋪敘、語調、音量等公訴表述技巧。

金孟華以其長期擔任模擬法庭演練觀察員及訪談素人國民法官之寶貴經驗,提醒與會者要瞭解職業法官的審判心理、善用準備程序,安排出證的內容、數量、順序及所需的時間,以利審理期日與國民法官進行有效溝通等重點。

經過兩位教授傾囊相授敘事的心法與要領後,與會者普遍體認未來偵查、實行公訴國民法官法規範之案件類型時,完整翔實蒐集犯罪證據固屬根本之道,但其他諸如國民法官所側重犯罪動機的調查、詢訊問筆錄記載文字通俗化等,也要一併注意及早因應。

面對國民法官新制所帶來的衝擊,新竹地檢署明年除持續舉辦相關專業課程訓練外,也將與臺灣新竹地方法院進行數場個案模擬演練,以期於新制實施之前,做好萬全的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