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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達銷售主管內神通外鬼害公司損失24億餘元遭新竹地檢署起訴

記者鄧宜/新竹報導

新竹地檢署廿四日以違反證券交易法、背信及洗錢防制法等罪嫌將友達蘇姓高階主管、宮姓銷售部經理及蔡姓代理商三名嫌犯提起公訴,並建請法官從重量刑。

檢方表示,國內面板大廠友達光電蘇姓高階銷售主管從二0一二年五月起與友達光電代理商蔡姓負責人共謀,以壓低面板價格,再由蘇居間介紹在中國的客戶轉向代理商洽購面板,藉此獲取價差利潤。其中蔡姓負責人透過各種洗錢管道,將佣金回扣給付給蘇;蘇所得回扣佣金近億元,七年來更造成友達損失至少廿四億餘元,直逼一整年淨利卅三億元。另名宮男係友達銷售部的經理,也參與價差運作。

檢方說,今年一月獲檢舉後組專案小組,並動員超過五十名調查官前往多名主嫌住處及代理商公司位在新竹、桃園、高雄等六處地點同步執行搜索及查扣相關帳冊,其中檢察官針對蘇姓、宮姓、蔡姓等主嫌及相關證人訊問後,認為蘇嫌犯嫌重大且有串供滅證之虞,而向法院聲押獲准,而宮姓、蔡姓兩人改列被告並以二百萬元交保。

檢方指出,蘇男是高階主管,引入蔡男所開公司成為代理商,透過壓低友達所售面板價格,再由蘇男轉介中國的客戶,轉向與蔡男購買,將此價差利益留在蔡男的公司。蔡男透過各種洗錢管道,給蘇男佣金,蘇男則提供不知情的親屬人頭帳戶,假借發放薪資等名義獲不法所得,或將不法所得購置不動產,登記在蘇男的親友名下。

檢方調查,蘇男與蔡男共分不法所得,初估蘇男至少獲九三三七萬元的回扣佣金,宮男除獲得十萬元回扣外,也獲價差不法所得約六百萬元。另,蔡男自願提出一千萬元不法所得給地檢署查扣。

檢方表示,蘇男與宮男是國內面板大廠高階主管,有面板銷售訂價權限,且已坐領高薪,卻不為雇主爭取最佳利益,反而利用自身優勢,掌握市場價格資訊,設計各種價差交易等,非常規交易模式,牟取私利,加上蘇男與蔡男造成友達鉅額損失,也造成投資股民的損失,又將不法利益輸到中國,間接削弱我國經濟實力,因此蘇男與蔡男依違反證券交易法一七一條第一項第二款起訴,以及刑法三四二條第一項背信及洗錢等罪嫌起訴;宮男則以違反證券交易法與背信罪嫌起訴,並建請法官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