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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對緊急」剖腹產 產婦傷口癒合良好、寶寶活動力強

記者鄧宜/新竹報導

臺北榮總新竹分院婦產科李竑叡醫師今年曾幫一名產婦進行「絕對緊急」剖腹產,因為當時她的寶寶在待產過程中發現有胎心音減速,疑胎兒窘迫的情形,因此安排「絕對緊急」剖腹產手術。

李竑叡醫師表示,產婦產後一個月回診,傷口癒合良好、寶寶活動力也正常,只不過當初非常緊急手術,剖腹方式為直式進腹,所以疤痕稍微明顯。

李竑叡說,「絕對緊急」剖腹產是指在一些情況之下,必須立即決定並且快速執行的剖腹產手術,像是嚴重胎兒窘迫、子宮破裂、胎盤早期剝離或前置胎盤併大量出血、臍帶脫垂等等。一般來說越快決定手術並且執行,對於媽咪和寶寶預後都比較好。美國及英國都是建議卅分鐘內決定執行,而德國則係建議廿分鐘內執行。

目前健保署公佈的絕對緊急剖腹產,共有20項,分別是—

1. 胎兒窘迫(須附胎兒監視器)

2. 產程進展不良

3. 產前出血

4. 胎位不正

5. 臍帶脫垂

6. 催生失敗

7. 生殖道疱疹者

8. 前次剖腹產

9. 先前有子宮手術者

10. 陰部或陰道長尖形濕疣

11. 胎兒先天不正常可治療者

12. 子癇前症合併以下

(1)無法控制的嚴重型子癇前症

(2)有 HELLP 症候群,引產 6 小時失敗者

(3)引產 6 小時但產程進展不良

13. 胎兒體重小於 1500 公克

14. 骨盆畸形(包括小兒麻痺或車禍受傷)

15. 胎兒體重超過 4000 公克

16. 胎頭骨盆不對稱(CPD)

17. 阻生性生產(例如有子宮肌瘤或卵巢腫塊)

18. 主要內科併發症

19. 經診斷 HIV(愛滋病毒)陽性者

20. 其他特殊適應症,須詳細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