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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地檢署查獲一人公司為陸資研發積體電路技術
記者鄧宜/新竹報導 新竹地檢署九月卅日指揮新北市調站,查獲「一人公司」李姓負責人違法替陸資在臺從事研發活動案,經檢察官漏夜偵訊,認為李姓負責人犯罪嫌疑重大,惟無羈押之必要,廿萬元交保候傳。 主任檢察官鄒茂瑜表示,地檢署日前接獲情資,指出由李姓民眾擔任負責人之我國一人公司,接受陸資企業北京某微電子公司之資金挹注,在台元科技園區招募國人,替北京某微電子公司從事模擬積體電路技術的研發,涉嫌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下稱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立馬指派營業秘密專責檢察官負責偵辦。 鄒茂瑜說,經蒐集相當證據後,承辦檢察官指揮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新竹地檢署檢察事務官,持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核發之 搜索票,總計搜索兩個處所,傳喚、通知相關涉案人、證人共計十五人到案,查扣聘僱合約、員工名冊、預算報告、手機等物。 而為掌控偵辦時效,地檢署增派三名具備此領域偵查經驗之檢察官協同,經漏夜訊問後,認為李姓負責人犯罪嫌疑重大,惟無羈押之必要,具保新臺幣 20 萬元。 新竹地檢署強調,高科技人才與技術是臺灣「護國神山」,國人應有「覆巢之下無 完卵」之認知,若一昧貪圖小利,卻換來國家科技競爭力之喪失,其代價已不言可喻,新竹地檢署也將持續積極執法,以確保國家安全與經濟命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