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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電子煙危害防制自治條例獲衛福部核定    違者最高可罰一萬元

記者林進賢/新竹報導

為守護民眾免於電子煙危害,新竹縣政府衛生局積極研擬制定「新竹縣電子煙危害防制自治條例」,日前獲衛生福利部核定,縣府近日將公布施行。縣長楊文科呼籲民眾務必遵守規定,以免觸法。

衛生局長殷東成表示,依國民健康署文獻資料,新興菸品電子煙藉酷炫造型及業者行銷,吸引不少癮君子及青少年族群關注與使用,進而成為染上菸癮的入門物品。歐盟檢驗發現電子煙含有超過四十一種有害物質,也查出包括安非他命、大麻、k他命等毒品成份案例。使用電子煙可能產生肺部發炎、過敏與產生哮喘,且增加發生心肌梗塞的機率、染上毒癮及其他疾病的危害。

衛生局說,電子煙是能驅動霧化器,若使用者不當使用,有可能產生灼傷、電池爆炸、失明等風險,嚴重斨害身體健康或危害使用者及周遭人員生命安全。另外,在室內環境使用電子煙,其煙霧不易揮散,有意或無意暴露於電子煙煙油(飲入,眼睛接觸,或皮膚接觸)可導致誘發罹患精神疾病、缺氧性腦損傷、嘔吐等不利健康的影響,禁止電子煙危害刻不容緩。

鑑於電子煙對健康危害很大,新竹縣政府衛生局參考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訂定任何人不得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電子煙或與電子煙相關之器物。違法者最高可處十萬元罰鍰。另規定,任何人不得使用電子煙,違法者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鍰。另規定未滿十八歲之青少年吸食電子煙,除處罰鍰外,還要接受二小時以上的電子煙危害防制宣導教育。

衛生局強調,電子煙無助戒菸,二手煙霧對室內空氣品質的影響,對兒童、青少年、孕婦等更可能造成健康損害。癮君子如有戒菸需求,可就近尋求醫療機構協助,或撥打免費戒菸專線0800-636363諮詢或洽詢新竹縣政府衛生局菸害防制專線03-5518160轉241-247,請民眾多加利用,一起來戒菸、戒電子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