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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地檢署4月1日起試辦被害人刑事訴訟資訊獲知平台
記者鄧宜/新竹報導 新竹地檢署為加強被害人保護相關措施,四月一日起試辦被害人刑事訴訟資訊 獲知平台,就殺人罪、重傷害罪、強盜罪、擄人勒贖罪、性侵害犯罪等案件,被 害人得聲請本署透過上開刑事訴訟資訊獲知平台,提供檢察官對被告諭知強制處 分結果、偵查結果及被告通緝到案等案件資訊。 新竹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陳玉華表示,此平台主要係司法機關為回應被害人獲取訴訟資訊之期待,藉由建立「被害人刑事訴訟資 訊獲知平台」,提供被害人有關訴訟進行、偵查結果及與被害人權益相關之資訊,使其免於陷於不確定之心理擔憂,兼顧被害人之人身安全,賦予被害人更完整之 保障,以落實溫暖而富有同理心之司法。 陳玉華說,經核准後,由該平台以傳送電子 郵件方式,將案件資訊即時通知被害人,避免被害人心理不確定之擔憂。而為增進效率及確保被害人之隱私,除由地檢署為民服務中心同仁為被害人說明及協助聲請外,於殺人罪、重傷害罪、性侵害犯罪等案件,結合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新竹分會、新竹縣市政府警察局婦幼隊與家防中心等網絡成員,協助是類案件之被害人提出聲請,避免二次傷害。 新竹地檢署署希冀前端透過主動告知被害人相關權益及聲請資訊,中端透過案件分流 服務,後端透過該平台以電子郵件方式即時傳送資訊,以達保護被害人權益之目的,並建構溫暖而富有人性之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