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 合 新 聞
在賣場遭自動門夾傷的男童母親 再次要求家樂福平鎮店應賠償及負起社會責任
記者鄧宜/新竹報導 一名男童於109年10月13日下午三點半左右於桃園市平鎮區家樂福遭自動門夾傷,雖無骨折及無明顯外傷,但因受到嚴重驚嚇,男童做噩夢,804醫院醫生說,孩子需要父母陪伴,多帶孩子出去玩,不需吃藥,惟強調需要半年到一年的時間才能康復。男童母親要求業者應負起應負的賠償和社會責任。 男童母親表示,雙方曾於今年2/25早上八點半在平鎮區公所調解委員會協調,協調過程,業者毫無誠意且不認錯,偌大的跨國連鎖企業,竟置「企業社會責任於不顧,為富不仁」,只願意給予慰問金6000元了結本案,連在場的調解委員都搖頭,造成協調破局。 在投訴無門下被害人只好至桃園地檢署提訴訟,並將事件原委訴諸輿論,也呼籲「如有意前往該店購物者,請先投保意外險,否則自身權益可能難保」。 負責居間協商,有意參選平鎮區市議員的曾沛騰3/28再次陪同男童母親於家樂福門口召開記者會,再次強調家樂福應負責應有之賠償與企業社會責任,曾沛騰說,男童母親的主要目的不是在乎錢,而是要求一個公道,但業者的態度傲慢,於是決定訴諸法律,找回消費者應有的權益與尊嚴,未來若拿到賠償金,也會將這筆賠償捐給弱勢團體。 男童母親說,當時男童遭自動門夾傷時,手臂紅腫當場大哭,母親抱著孩子找到服務台,詢問服務台人員附近有没有醫院?有没有人可以陪同看醫生?業者態度冷漠的回答說沒人可以協助處理並當作此事沒有發生過。 男童母親則更被驚嚇到胃痙攣、每天做惡夢、經常失眠到天亮,需要看精神科,且體重急速下降,需要每周吃藥,比孩子狀況嚴重。事發至今,店長刻意規避責任,更未曾出面協調與道歉,還說自己的孩子就是给門夾長大的,這種事習慣就好了,讓受傷男童的父母無法苟同。 2/28中午被害者男童母親楊小姐至家樂福平鎮店調閱監視錄像,至服務台後服務台人員詢問當事者楊小姐後聯絡安全課李X晟先生,當時李先生帶投訴人楊小姐進入安全課辦公室,一開始同意調監視畫面,李先生聯絡安全課課長後態度轉趨強硬,不願意給看監視器畫面且態度惡劣,說監視器畫面已交平鎮派出所警員,惟警方否認持有錄影畫面。 男童母親楊小姐因無法現場看錄像,只好轉往平鎮派出所尋求協助,警方稱案發當時與當事人楊小姐看監視器畫面時並無複製畫面,哪裡來的畫面在派出所?家樂福平鎮店安全課員工滿口謊言,似乎係企圖拖延至超過六個月過失傷害受理期限,心態相當可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