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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縣警局某股長伸鹹豬手遭判刑確定 記1小過,調非主管職

記者林進賢/新竹報導

新竹縣政府警察局一名股長,去年三月休假到新北市立圖書館看書報,竟偷摸一名讀書後想睡覺之女學生的臀部,過程被其他民眾拍下來,儲男因違反性騷擾防治法遭判拘役卅天可易科罰金,新竹縣警察局最近獲悉判決,除記小過一次,也將其調離非主管職,並列為輔導對象以示懲戒。

根據新北地方法院判決,儲男去年三月十三日晚間休假前往新北市立圖書館中港分館八樓自修室看書報,坐在一名當時年約廿歲的女學生身邊,發現該女學生讀書後有睏意,竟趁其不備突伸手撫摸其臀部。女學生被嚇醒,現場目擊民眾也拍下過程作為證據,雖這名警官坦承犯行並有意與女學生和解,但女學生拒絕,堅持提告。

新北法院審理時,警官坦白犯行且與被害女學生證詞一致,認為其為逞一己私欲,趁人不備徒手摸臀,欠缺對他人身體自主權利的尊重,雖坦承犯行,態度尚可,但被害女拒絕和解,因此判處卅天拘役可易科罰金。

判決去年八月出爐,但縣警局近日才得知此名警官遭判刑,立即由督察室調查釐清,確認屬實後記一小過處分,調離非主管職,並列為輔導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