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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國有森林辦理賽事   須申請並以既有步道與林道為限

記者林進賢/新竹報導

越來越多國人樂於走入山林,同時也發展出多元體驗模式,除健行登山,也有越野跑步、自行車等新型態活動。然而近來新竹林區管理處接獲民眾反映,有團體在國有林內擅自砍草整地以舉辦越野跑活動。

新竹林管處提醒,親近山林應以維護環境永續為前提,若想在國有林區辦理集眾群體或競賽型運動活動,須以既有步道及林道為限,以免衝擊自然林相之原始林及生物多樣性豐富的生態環境,並須事先申請許可,始得辦理。

新竹林管處表示,近日有民間團體規劃在新竹處轄區國有森林內舉辦越野跑活動,不但未先申請許可即對外大肆宣傳,且私自進入國有森林開闢山徑,並掛設活動布條與指示牌誌,除嚴重影響自然景觀,有違無痕山林原則,更干擾珍貴的原始林生態。

新竹林管處發現後,除已派員先行拆除布條及指示牌誌,亦針對現場有傷害森林植物、丟棄廢棄物等行為進行蒐證,如涉違反森林法相關規定,將依法論處。

新竹林管處提醒民眾,民間舉辦活動,地點若涉及原住民族地區與傳統領域,也應知會並尊重在地部落,避免影響居民日常生活與工作。

新竹林管處說,民間團體若規劃於國有森林舉辦運動賽事或大型活動,應先備妥活動計畫,述明環境維護整備、醫療安全措施、緊急應變處理等相關資料,向轄管林區管理處提出申請,在未獲許可前,請勿進行任何活動場域的環境整理或設施施設作業,違者可依森林法論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