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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地檢署偵辦司法黃牛案   起訴假律師、移送真律師至律懲會

記者鄧宜/新竹報導

新竹地檢署偵辦被告楊姓偽冒律師,藉此向不知情民眾索費辦理訴訟事件,涉嫌違反律師法、刑法偽造文書、詐欺等案件,廿九日偵查終結提起公訴。

新竹地檢署主任檢查官陳玉華表示,被告楊姓偽律師明知不具律師資格,卻自民國一0三年九月起至一0九年五月間,向不熟悉法律程序之民眾佯稱可協助打官司、繕寫書狀、辦理相關訴訟程序,藉此向民眾收取手續費、法律諮詢費、保證金、撰狀費等相關訴訟費用,總計廿四人受騙,不法獲利金額達六千二百卅二萬四千八百廿三元。

而被付懲戒陳姓律師,明知律師為他人辦理法律事務,應探究案情,蒐集證據,不得接受第三人代付委任人之律師費,亦不得以不正當之方法推展業務,竟仍容許楊姓被告自稱律師事務所之執行長名義在外承接業務,並自一0五年二月至一0八年五月,未直接與當事人探究案情,蒐集證據,即多次經楊姓被告介紹而推展撰寫相關書狀等業務達廿次,並接受楊姓被告代付相關律師費用。

新竹地檢署呼籲民眾接洽律師時,可以在法務部官網律師查詢系統查詢律師姓名及律師證號,確認對方是否具備合格證照,以免受騙,並確保能獲得合法專業的法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