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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縣新冠肺炎居家檢疫違規案件增 縣府呼籲居檢者有問題立即向里幹事反應

記者張林沐/新竹報導

新冠肺炎新竹縣今年累計居家檢疫人數達八千一百一十一位,近日違反居家檢疫違規案件相當多,縣府民政處呼籲民眾,台灣疫情目前雖穩定,但大家仍不能鬆懈,這些零星小違規依「傳染病防治法」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規定,居家隔離者有擅自外出或其他違規情節者,可處廿萬至一百萬元罰鍰。

縣長楊文科表示,居家檢疫者若有任何問題,包括法令規定、外出申請、就醫、垃圾清運、申請防疫旅館等,一定要向各地里幹事回報。

民政處表示,這些居家檢疫違規裁罰案,包括忘記檢疫期間跑去樂園遊玩、短暫外出、遛狗、慢跑,甚至誤以為檢疫期滿外出的違規狀況發生,都將按外出時間長短與影響輕重來裁罰。中央已針對居家檢疫者放寬外出規定,因親屬身故或重病等社會緊急需求申請外出,從居檢第五天始得以申請,放寬為無症狀居檢第一天始得向地方衛生單位申請外出,此係考量人道需求。

日前竹北有居家檢疫個案入住遭大樓管委會刁難之案例,縣府民政處再次呼籲,對於接受隔離治療者、居家檢疫者、集中檢疫者及其家屬之人格、合法權益,應予尊重及保障,不得予以歧視。非經主管機關基於傳染病防治需要限制者,政府機關(構)、民間團體、事業或個人不得拒絕傳染病病人就學、工作、安養、居住或予其他不公平之待遇。若違反規定,得處一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