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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門輪胎做安檢   若遇爆胎勿急踩煞車

記者林進賢/新竹報導

「車輪脫落或爆胎」往往造成嚴重交通事故,並為國道重要肇事原因之一。根據國道高速公路局統計,107年因車輪脫落或爆胎肇事件數共320件,另依據障礙物、散落物統計數據,107年散落物中計有輪胎256件、胎皮7,165件。顯示大多數駕駛者在上路前並沒有做好檢查輪胎,忽視輪胎安全便是影響行車安全的關鍵因素。

新竹監理所所長黃萬益表示,車輛輪胎爆裂,係因胎內空氣迅速洩漏,輪胎和輪圈之間鬆動,此時煞車,輪圈被迫停止轉動,但輪胎因慣性作用仍在轉動,因此不但嚴重損傷到外胎或內胎,還會使外胎脫離輪圈,使車身傾斜加大,易造成打轉或翻車事故。

新竹市監理站站長朱詩蘅說,用路人在高速行駛時,如遇車輛爆胎,絕對不可急踩煞車,應緩慢放鬆油門,緊握方向盤,降低速度,再慢慢滑行至路肩,以確保行車安全。平時應經常檢查胎紋、胎壓、輪齡之使用正常,輪胎是否有硬化、龜裂或過度磨耗等異常情形。

新竹監理站連續三天在國道一號北上的湖口服務區舉辦「2020行車安全教育宣導及免費車輛安檢服務」,對於前來服務區的車輛,提供相關監理諮詢服務及交通安全宣導,現場亦可辦理汽機車燃料費約定扣款及電子繳款單、增設住居所通訊地址變更、虎口防撞手機遊戲體驗。同時提供免費車輛安檢包括輪胎胎紋、胎壓、外部燈光、三油三水等服務,星期三還有一天免費檢查。 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規定,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前,應妥為檢查車輛,在行駛途中不得有車輪、輪胎膠皮或車輛機件脫落、輪胎任一點胎紋深度不足等情事,違者將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規定,處駕駛人新臺幣3,000~6,000元罰鍰。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39條之1規定,各類車輛其所使用輪胎之胎面未磨損至中華民國國家標準 CNS1431汽車用外胎(輪胎)標準或 CNS4959 卡客車用翻修輪胎標準所訂之任一胎面磨耗指示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