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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禮讓行人 小心收到警察開的紅單喔!

記者鄧宜/新竹報導

新竹市警察局9/1起將展開為期1個月之全國『路口安全大執法』,以減少事故並建立路口停讓文化,其中「汽機車路口不停讓行人」及「行人未依規定走行人穿越道」均為執法重點。

為宣示市警局執法決心,8/29下午警察局長鄧學鑫率領一群可愛小警察在都城隍廟前廣場前宣導禮讓行人的重要,小朋友帥氣造型,立馬吸引民眾目光,成功達到宣傳效果。

市警局局長鄧學鑫表示,每一個人都有機會扮演駕駛人和行人的角色,希望駕駛人對待行人就像對待家人一般,而行人也能表現出「你讓我,我敬你」的態度,快速通過路口,建立車輛與行人互相尊重禮讓的用路行為,大家共同為交通禮讓的社會盡一份心力。

新竹市警察局表示,路口是人車交會最密集地方,易發生各類碰撞事故,根據歷年統計,交通事故中約有6成發生於路口。因此,為導正汽機車駕駛「車不讓人」惡習,培養禮讓行人觀念,將採強勢勤務作為及柔性政令宣導,配合內政部警政署執行全國性「路口安全大執法」專案。

市警局說,此項專案執行初期,將擇定轄內易肇事及易違規路口為加強取締重點路段,如公道五慈雲路口、西大食品路口、光復東光路口、西大林森路口、中華經國路口(南北二端)、西大北大路口、慈雲埔頂路口、經國牛埔路口及東光忠孝路口等路段。

警方取締重點以汽機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時未減速或不暫停禮讓行人,處罰新臺幣1,200元至3,600元,行人部分除擅自穿越車道外,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和警察指揮,及在交通頻繁道路奔跑、追逐或坐、臥、站,足以影響交通者,均處罰新臺幣300元。

另外,為提升兒童安全,9/1起幼童乘坐後向式幼童用安全座椅由1歲延長至2歲,但仍建議2歲以上孩童仍可面向後,不過因兒童高矮胖瘦都有不同,家長可依兒童個案情形選擇適合的方式乘坐。

至於4歲到12歲或是18公斤到36公斤的兒童,建議使用兒童安全座椅或是增高型坐墊,提供兒童乘車時有相當程度的保護;若家長上路違規沒使用,依法可開罰新臺幣1,500元至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