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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局X竹科廠商共商營業秘密保護    局長呂文忠親赴竹科展合作

記者張林沐/新竹報導

法務部調查局呂文忠局長8/13下午率領專責督辦侵害營業秘密案件的工作團隊拜會新竹科學園區9家高科技廠商,以瞭解高科技產業界需求及聽取廠商意見,期能有助於調查局未來查緝及保護營業秘密業務推動,並提供給上級機關研擬政策或修訂相關法令參考。

此次會話對談係由現任台灣科學工業園區科學工業同業公會理事長、同時也是全球封測大廠京元電子公司的李金恭董事長居間協助聯繫,與會業者包括聯發科、台積電、世界先進、智邦科技、力晶積成電子、晶元光電、友達光電、筑波科技公司等計9家高科技產業負責人、法務長、資訊長或資深經理人計20餘人。

呂文忠局長表示,大陸近年來積極發展各類高科技產業,為了減少研發設廠時程及增強國際競爭力,利用高薪挖角、高價換取關鍵技術製程等方式,不計代價及不管是否違法或違反商業倫理,運用各種管道,向臺灣的高科技產業,尤其是向國際知名的半導體業伸出魔爪,以比現職薪水高出多倍的價碼,引誘研發工程師或高階主管攜帶研發機密資料赴陸任職。

呂文忠說,從一些實務案例中發現,對岸的企業甚至開出極高價格,要把臺灣高科技產業整個研究團隊挖走,包括建廠計畫、設備需求、研發人才及研究成果等,導致有些本土科技產業才剛發表研發成果,但對岸卻已經完成準備上市,甚至疑似以合法手段在臺灣成立子公司,利用各種機會管道取得關鍵技術。

呂文忠強調,高科技產業是臺灣的龍頭產業,也是非常重要的經濟命脈,全力保護我們高科技產業的穩定與發展,一直是政府的重要施政方針,而營業秘密或機敏關鍵技術遭竊取、研發人才流失或轉移至境外,嚴重危害我國經濟競爭力,儼然已是「國安議題」。

法務部調查局非常重視營業秘密保護相關議題,此次由呂文忠局長親自帶隊,就是期以創新的思維,給予廠商實質的助益,同時有效打擊科技經濟犯罪。

調查局表示,營業秘密法於85年制定時,並無刑責規定,後於102年1月增訂第13條之1至第13條之4,予以入罪究責,該增訂條文於同年2月1日起生效。調查局是我國偵辦侵害營業秘密案件經驗最豐富的司法警察機關,自102年2月1日營業秘密法刑責化迄今,總計偵辦移送侵害營業秘密案件122案,涉案金額約新臺幣2,802億元,其中涉及意圖竊至境外使用則有49案,且大多與大陸企業有關。

科技業者表示,高科技產業所面臨最大的威脅,是營業秘密遭竊及人才流失,除了業者本身在內部管控方面要加強以外,更需要政府在法律規範上即時透過制定法律或修法程序填補漏洞,但時程要快,因為國際經濟情勢變化極為快速。

另外,業者提出告訴時要檢附的釋明表,其受侵害經濟價值的認定,希望可以更簡明。有業者認為,營業秘密案件之起訴及定罪率不成比例問題,是業者之痛;也有業者建議,企業對於強化營業秘密保護所額外支出的資安費用,政府可以考慮予以經費補助或比照研發支出模式予以投資抵減。還有業者提到,網路駭客攻擊勒索事件頻傳,對於廠商形成重大威脅,政府除了查緝偵辦外,也要即時將其攻擊手法、徵候及防制方法等通報產業界,避免造成更大損害。

調查局對於業者所提出問題與建議,涉及本身業務職權部分,均當場詳細解答回覆,其他非屬調查局業務部分,則將適時向有關機關部門反映。

呂文忠表示,調查局已將偵辦侵害營業秘密案件列為現階段重點工作,但偵辦不法是最後的司法手段,調查局與企業是夥伴關係,將持續強化與產業界間之聯繫,與產業界共同合作,期望透過建構周全的內稽內控機制,防止營業秘密外洩,另多舉辦教育訓練及宣導活動,深化員工法治觀念,以杜絕不法情事。

呂文忠再次強調,政府是產業的堅實後盾,調查局為公務機關,除了要依法行政、代表國家執行公權力之外,更要接地氣,未來將再規劃與中部、南部的高科技產業會談,善盡傾聽業界心聲及反映意見之職責,在案件偵辦上,則要嚴格把關,全力防制高科技產業的營業秘密遭轉移到境外。